圖集
新華社濟南12月2日電(記者閆祥嶺)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棗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劉振學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劉振學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上午通過遠端視頻係統,一審公開宣判棗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劉振學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劉振學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載入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