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南京10月17日電(記者朱國亮)江蘇省公安廳日前發布資訊,對1991名涉嫌開立銀行賬戶、辦理銀行卡並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用于詐騙的人員實施金融懲戒。
這是江蘇首批因開販銀行卡被公安、人民銀行聯手懲戒的人員,其名單已于近日公布。被懲戒人員個人所有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將暫停5年,且5年內不得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後,這些人員新開立賬戶也將受到更加嚴格的審核。
江蘇省反詐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詐騙案件中,“黑銀行卡”是犯罪分子轉移違法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對這些人員實施金融懲戒,目的在于進一步遏制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行為,進而壓降詐騙這類違法犯罪。
江蘇省公安廳還特別提醒,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用于詐騙等犯罪活動,既害人又害己。依據刑法相關規定,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載入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