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強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工作

2022-03-24 08:48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南加強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工作

  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

  近日,省教育廳發布實施細則,加強管理我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以下簡稱培訓材料),確保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有效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

  根據實施細則,省教育廳將負責制定我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政策,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會同宣傳部門、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部門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進行監管以及對問題材料進行處理處置等工作。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培訓材料編寫研發、審核、選用使用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職責、標準、流程以及責任追究辦法。

  實施細則要求,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要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其中,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準確理解和把握課程方案、學科課程標準,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

  培訓材料內容要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要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于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充分體現教育教學改革的先進理念;要符合智慧財産權保護等法律法規,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別、職業、年齡歧視等內容。

  實施細則強調, 要建立培訓材料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制度,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培訓材料的內部審核由校外培訓機構自行負責;培訓材料的外部審核由所在轄區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重點對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內容和執行課程標準情況進行把關。審核人員除應符合編寫研發人員要求外,還須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準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

  省教育廳明確,未經審核的培訓材料不得進入校外培訓課堂,經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不得擅自修改。確有必要修改的,修改完成後須按規定重新開展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工作。教育部門將對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不定期開展復查復審。(記者陳蔚林 通訊員劉曉惠)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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