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用農産品須有“雙證”才能上市銷售

2022-02-23 08:47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南加強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管控

  食用農産品須有“雙證”才能上市銷售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出《關於食用農産品産地準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強調把控好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

  《通告》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所有食用農産品須有市縣或鄉鎮産地檢測(産地檢疫)合格報告單及食用農産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簡稱“雙證”)才能上市銷售;屬於拼車的,每個拼車點所在地檢測站都應查驗原産品“雙證”,核查其檢測報告信息是否與實際農産品一致。

  《通告》要求,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鐵路有限公司、美蘭機場貨運部、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等涉及農産品出島運輸的單位,要履行各自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加大對農産品出島手續和“雙證”的查驗,未持有“雙證”、證上信息與實際不相符者,不得辦理出島過海及航空物流手續。出島食用農産品應接受碼頭農産品質量檢查檢測站查驗與抽檢,凡復檢不合格的一律由産地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執法部門依法處置。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省內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合格證的查驗力度,督促市場開辦者對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食用農産品,禁止入場銷售,對無法提供産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進行抽樣檢驗或者速測,檢測合格方可進入市場銷售。(記者傅人意)

[責任編輯 韓昊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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