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法便民舉措 訴訟費從“申請退”到“主動退”

2021-11-05 08:06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海口11月4日電(記者劉鄧)為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正式&&《訴訟費用退費規程》,明確訴訟費用退費無須當事人申請,由案件承辦法官主動發起,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完成,更加便利當事人。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員介紹,在規程&&前,當事人申請訴訟費退費,需要先提交《訴訟費退費申請書》、繳納訴訟費憑證、退費賬戶等相關退費材料,經過6個環節審核後才能完成退費。規程施行後,訴訟費退費審核由收取訴訟費的立案庭負責,審核通過後,直接交由財務部門退費,簡化了審批流程,大大縮短了退費到賬時間。

  截至11月3日,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等多個法院均已成功辦理訴訟費主動退費第一案。下一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規程基礎上,盡快研發建立全渠道網上繳費、退費管理系統,通過審判管理系統與財務系統有效對接,實現“一鍵發起,自動結算,實時到賬”。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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