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年滿70周歲須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2022-05-15 08:53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省交警提示:

  駕駛人年滿70周歲須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近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截至今年4月,全省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共有18264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醒:年滿70周歲駕駛人須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超過有效期已滿3年的直接登出駕駛證。

  近日,駕駛人周某向媒體反映,他的駕駛證被告知處於登出狀態。經向交警部門諮詢,原因是他去年已年滿70周歲,並忘記及時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據省交警總隊車管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的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管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如何能恢復駕駛資格呢?據介紹,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恢復駕駛資格;駕駛證超過有效期1年但不滿3年的,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後恢復。超過駕駛證有效期已滿3年的,駕駛證直接登出,不能恢復。(記者良子)

[責任編輯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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