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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引起的糾紛在鞭炮聲中了結

2024-08-16 16:52:40  來源: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8月1日的盛夏,21度的旅游城市安順依舊涼爽,但眼看雷聲轟鳴,烏雲密布,應該是將有一場大雨……但法官已經約好了當事人,要第二次到村裏再組織各方當事人協商調解,不能食言。説走就走,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謝法官帶着團隊向當事人所在村莊出發了……

本案原被告雙方是同村人,事情的起因是被告少不更事的孩子在原告家房前玩耍時,燃放鞭炮將停在原告門口的摩托車引燃,火勢蔓延至原告家房屋,導致原告家雨棚被毀、玻璃炸裂,一、二層房屋被整個熏黑,受損較嚴重。漫天的火光和滾滾濃煙引起周邊老百姓的恐慌,原本租住原告房屋的租客退租,對原告家影響較大。後經過村委、派出所等多方組織協商調解未果,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兒子及被告夫妻對原告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一審原告放棄損失鑒定,法官無法確定賠償金額,未予支持原告訴請,原告遂上訴至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官與被告單獨溝通協調

謝法官受理該案件後,即意識到本案雙方係村鄰,處理不好可能造成兩家積怨,影響村居和諧。且原告損失事實客觀存在,但損失金額不好確定,如鑒定亦將花費不少鑒定費,加劇雙方負擔,故當即確定了調解優先的辦案思路,引導雙方確定合理損失賠償金額,一次性徹底化解矛盾。但經對接才發現,本案調解並不容易。

法官團隊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溝通

首先是被告方賠償條件極弱,被告日常以當“背篼”幹體力活為生,收入有限,且膝下有6個子女,最小的還在讀小學,大的在讀大學,負擔極大,明確沒有任何賠償能力,即使法院判了也賠不了……

法官團隊再次與被告單獨溝通協調

原告方則因為無辜房屋被燒,物質損失較大,要求賠償金額較高,且被告一直沒有拿出賠償誠意,怒氣怨氣極大,對法官的協調一開始就充滿抵觸情緒,甚至説出要報復之類的氣話……

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然而,謝法官和團隊成員沒有氣餒,堅持“農村的事情要按農村方式辦”,沒有簡單坐堂問案,先後多次“送審上門”,到雙方當事人家中進行現場查看和充分聽取雙方各自意見,千方百計找到雙方利益切合點尋求調解突破。最後,經過法官團隊不勝其煩多次面對面、背對背釋法析理,舉例子,擺事實,講道理,從徹底解決雙方矛盾,恢復鄰里和諧出發,重點結合雙方實際情況,提出了雙方基本均能接受的調解方案,基於被告方家庭情況,原告在賠償金額上作出較大讓步,並一次性了斷,自家修復房屋,但被告方因為確實存在過錯,賠償的款項需一次性支付,並需代孩子誠懇向原告方“表達歉意”。同時,原告方提議事情是放鞭炮引發的,也要買串鞭炮“放個響”結束,被告予以響應,買來了一串紅紅火火的鞭炮……

雙方當事人在鞭炮聲中化解糾紛

當天的大雨始終未停,但絲毫沒有影響法官解決當事人矛盾糾紛的心情,在促成雙方簽完協議後,被告當場支付了雙方約定的賠償款,大家都喜笑顏開,不僅解雙方法結,更解開雙方心結。

大家在歡聲笑語中告別

最後法官撮合兩家握手言和,督促雙方事已了,以後要和諧相處。自此,鄰里之間結下的“仇怨”就這樣在“霹哩啪啦”的鞭炮聲中化為烏有,通過和諧、低成本、高效率、高質量的“楓”度模式中得以解決,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能動司法,“小案不小辦”司法理念。

[責任編輯: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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