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月1日起印發實施
2023-06-02 08:48:56 來源: 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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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月1日起印發實施

  6月1日起,蘭州市城管委制定印發的《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正式實施。《預案》按照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分為I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提出了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原則,對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預防與預警、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

  《預案》明確,區(縣)城管部門收到戶外廣告設施墜落、倒落等安全事故資訊後,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報市城管委;區(縣)城管部門應急處置隊伍應當在接到指令後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按照“先人後物、清障保暢”的原則進行處置;現場如有人員受傷,配合做好救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現場採取隔離、封路措施,確保戶外廣告設施墜落、倒落現場不發生次生災害。

  《預案》指出,對于發生戶外廣告設施安全事故的區域,區(縣)城管部門應及時組織人員檢查轄區內所有戶外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排除;對因應急響應採取拆除、抽板等措施的戶外廣告,應及時恢復設施原狀;戶外廣告設施照明因應急響應關閉的,經安全檢查後,視情恢復開放。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文瑞

責任編輯: 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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