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機構“瘦身” 效率“加碼”
——酒泉市全力開展黨政機構“大科室”制改革
“開展‘大科室’制改革以來,我們科室力量得到有效加強,職責更加明確,運行更加順暢,整體工作效能得到很大提高。”酒泉市委編辦市直機構編制科負責人陳世清説。
2021年下半年開始,酒泉市分三批在50個市直黨政部門開展“大科室”制改革試點。通過重組內設機構、優化職能配置、強化管理服務、提高效率效能等措施,着力破解黨政部門內設機構繁雜、功能萎縮、分散設置、職能重疊、職責交叉、效能低下等突出問題。
建好改革“前哨站”
酒泉市第五次黨代會報告指出,一些領域改革不夠徹底,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優化營商環境仍需持續用力。
面對這些矛盾和問題,酒泉市啟動“大科室”制改革工作,以刀刃向內的勇氣不斷推進自我革命。
開展“大科室”制改革,選好試點既能為大範圍改革實踐投石問路,又能為局部先行先試拓展空間,就好比是改革“前哨站”。
酒泉市先期選擇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5個部門進行試點。
酒泉市委綜合考慮職能職責配置和推動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研究提出《“大科室”制改革政策口徑》,就試點部門關心關注的精簡比例、掛牌機構、幹部職務待遇等方面問題提出政策解釋意見。
酒泉市委編辦抽調專人組成工作專班脫崗開展工作,深入學習借鑒外地經驗做法,制訂“大科室”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對試點部門“大科室”制改革試點工作作出統一規範。全面系統梳理試點部門機構歷史沿革、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調整變化等情況,對試點部門的內設科室進行工作飽和度測算,為有效整合科室、科學劃分職責奠定基礎。
酒泉市委編辦作為“大科室”制改革牽頭部門和試點單位之一,將原有8個科室精簡為4個,充分發揮了試點對全局性改革的示範、突破、帶動作用。
“大科室”制改革開展以來,酒泉市第一批5個、第二批23個試點部門內設機構由改革前的307個精簡整合至213個,平均精簡率達30%。
梳理職能重構科室
“大科室”制改革開展以來,試點部門依託“三定”規定,重新整合設計、優化配置職能職責。同時,對職責交叉、職能相近的予以整合,職能弱化、職責單一的合併到職能較強的科室;將行政審批職責集中到一個科室,簡化審批流程;機關人事、老幹、後勤服務等工作原則上由一個“大科室”負責。整合後的“大科室”還明確了與省上部門處室的上下對應關係,既允許“一對多”,也允許“多對一”。
根據業務分工實際,通過測算內設機構工作飽和度,綜合考慮工作能力、年齡結構等因素,由部門統籌將編制力量配置到各內設機構及具體崗位,配強承擔部門主責主業的內設機構,人員最大限度統籌使用,徹底解決“一人科”“兩人科”問題,避免編制資源分散。同時,重新設計“大科室”工作流程,制訂流程圖,減少程序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酒泉市發展改革委辦公室副主任田濤説:“開展‘大科室’制改革試點,對我們單位解決當前人員不足、合力不夠、效率不高等問題是一項很好的措施。”
前兩批28個部門改革後,“大科室”最多的9人、最少的3人,平均4人以上,沒有了“一人科”“兩人科”的情況。
健全機制完善制度
“大科室”制改革不僅精簡了內設科室數量,而且使原有權責事項得到了進一步明確。
試點部門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逐一細化分解部門行政權力事項對應的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將行政權力清單與責任清單統一規範為權責清單,以“一表兩單”的形式展示,實現了“兩單融合”,構建了權責匹配、簡明實用的清單模式,徹底解決了內設機構職責交叉、權責不清等問題。
為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體制,重構後的“大科室”負責人採取競爭上崗或組織任命等方式配備。成員分工則探索實行AB角制,“大科室”負責人與副職互為AB角,“大科室”副職與科室工作人員互為AB角,在不同業務流程中擔當不同工作角色,一專多能、一崗多用,做到工作有側重、分工不分家,增強整體合力。
陳世清就是市委編辦“大科室”制改革後通過競爭上崗的科室負責人。“AB角制,很好地調動了科室成員的積極性,讓大家掌握了更多業務技能,成為多面手,能夠勝任多個崗位,有利於大家長遠發展。”陳世清説。
目前,市直部門試點工作正在全面有序組織實施,初步達到了機構設置更合理、隊伍建設更有力、職責邊界更清晰、運行流程更優化的目標。下一步,酒泉市將繼續抓好試點改革後續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試點任務。(王國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