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跨域訴訟服務改革十周年”十大改革成果。記者在會上了解到,10年間,福建法院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與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緊密結合,在拓展跨域訴訟服務範圍、深化服務內涵、延伸服務觸角等方面開展了有益探索。
這十大成果以四個維度呈現。在“跨層級”上,打破行政區劃、管轄層級限制,如莆田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協助當事人實現了與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的跨層級遠程立案,極大減輕了群眾訴累。
在“跨地域”上,福州、莆田、南平、寧德四地法院共建閩東北協同發展區跨域調解資源共享互認機制,遴選81名優秀調解員跨區域調解。平潭法院構建涉台案件跨省協作機制,福建法院研發上線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台,實現法律資源的跨海峽共享。
在“跨領域”上,服務事項從民事訴訟領域擴展貫穿至行政、刑事、執行以及司法保護等領域,如福建法院建立刑事裁判財産性判項跨域便民繳納機制,方便群眾異地辦理;廈門海滄法院創新涉台案件執行款“跨海峽”支付機制,切實落實對台胞的同等待遇。在文化遺産保護領域,閩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橋文化遺産保護司法協作機制,以司法力量守護歷史文脈。在生態保護領域,福建法院牽頭成立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聯盟,整合國家公園所在10省的司法資源,推動國家公園高水平保護。
在“跨部門”上,主動將郵政、司法行政、工會、僑聯等多元力量納入協作體系。如泉州法院聯動全國八大主要陶瓷産區,共建知識産權跨域司法與行政保護協作機制,實現陶瓷知識産權系統性保護。
省法院有關負責人&&,下一步將繼續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不斷推動跨域訴訟服務在功能、區域、層級、主體和模式上深度融合與拓展,在更深層次、更廣領域提升跨域改革綜合效能,滿足人民群眾更加多元的司法需求。(記者 徐文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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