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26年1月下旬或2月初在福州召開,會期約5天。
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審查和批准福建省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福建省202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准福建省2025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福建省2026年省級預算;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其他事項。
會議召開的具體時間及因特殊情況需對會議時間作出調整的,授權主任會議作出決定。(記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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