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下發通知,就全面規範中高考成績宣傳工作作出明確要求。
嚴格規範中高考成績發布管理。除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必須向社會公示的特殊類型招生信息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只能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中高考成績、名次及錄取信息提供給本人及有關投檔學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招生考試機構在發布中高考成績時,要對高分段考生的分數、名次進行模糊化處理。
嚴禁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各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通過班級群或家委會等各類方式統計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傳高分考生成績統計信息、錄取信息,不得在校外或校內擺放、懸挂、張貼關於中高考成績及錄取率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
嚴禁違規宣傳炒作中高考成績排名。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屬中學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省、市招生考試機構用於內部數據分析除外)、公布各市、縣及所屬中學的升學人數、升學率以及升入原“985/211”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或示範高中、達標高中情況等中高考信息,不得以中高考成績對各市、縣及中學進行排名排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各市、縣及中學進行中高考表彰獎勵,不得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懲教師和學生,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選及職稱晉陞挂鉤。(記者 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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