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發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實施辦法》。該《辦法》自2024年實施。
據了解,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分為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6個專業類別。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省級統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類招生。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外,高校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