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正式實行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購買在押期間的二手房時,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在我市不動産登記全程網辦系統辦理二手房預告轉移登記後,即可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機構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記者從市住房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這是繼二手房交易商業貸款可“帶押過戶”後的又一惠民舉措,將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作用。

製圖/張平原
有何變化?
政策實施前>>
賣方要還清原住房貸款、解除抵押,買賣雙方登記過戶後,買方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政策實施後>>
賣方無需先行籌集還款資金結清住房貸款,買方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哪些利好?
縮短交易時間
提升交易速度
降低交易難度
此項業務將我市不動産登記和住房抵押住房公積金貸款有效銜接,簡化了二手房交易環節,減輕了購房人籌集資金的壓力。據介紹,新業務實行後將縮短交易時間、提升交易速度、降低交易難度,更好地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如何操作?
只需六步 快速辦理
1.貸款受理
買賣雙方辦完預告轉移登記後,繳存職工到受理機構申請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2.貸款審批
受理機構將符合貸款條件、材料齊全的貸款提交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審批。
3.辦理抵押
由受委託銀行與職工簽訂借款合同並通過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帶押過戶”手續,即辦理過戶和抵押登記手續。
4.放款授權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受委託銀行提交的放款指標申請進行審核,並完成放款指標授權。
5.貸款發放和結清原貸款
受委託銀行根據授權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行辦理的,受委託銀行根據授權信息將貸款資金結清原住房貸款後的剩餘款項轉至賣方賬戶。
跨行辦理的,受委託銀行根據授權信息將貸款金額結清賣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剩餘款項轉至賣方賬戶。
6.登出賣方貸款抵押
賣方原貸款銀行辦理原住房貸款的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提醒】
辦理該項業務 有個前提條件
市住房局工作人員提醒,辦理該項業務,有個重要的前提條件:賣方貸款發放銀行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委託銀行。
目前該項業務支持跨行辦理,但要注意的是,只有賣方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套商業性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賣方貸款發放銀行與買方貸款申請銀行才可以是不同銀行,即可以跨行辦理。該情況下,買方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應不小於賣方原住房貸款合同項下的剩餘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其他應還債務之和。
如果賣方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套商業性住房貸款未結清,賣方貸款發放銀行與買方貸款申請銀行則須為同一銀行,即僅限同行辦理。該情況下,買方貸款合同總額(含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商業性住房貸款)應不小於賣方原住房貸款合同項下的剩餘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其他應還債務之和。
工作人員還提醒,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涉及的“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和“流動性調節系數”的取數,以不動産登記系統體現的預告轉移登記時間為準。(記者 袁舒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