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培育龍頭企業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為深化中國軟體特色名城建設,樹立我市軟體業龍頭企業引領和標杆作用,我市開展2023年度軟體業龍頭企業政策申報工作。
據介紹,申報單位需入選2023年福州市軟體業龍頭企業名單,申報項目分為做大規模獎勵、培育品牌獎勵、重大項目補助。經認定的龍頭企業,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自行選擇享受我市政策中的扶持措施。
其中,做大規模獎勵申報條件為2022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當年對地方貢獻較上年度有所增長。獎勵標準為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12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獎勵。本項政策在本年度內不與其他軟體業相關規模增長政策重復申報。
培育品牌獎勵申報條件為2022年首次入選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前百家”,或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企業前百家”,或中國電子信息産業發展研究院“中國芯”優秀産品的龍頭企業;或持續入選前述兩項百強榜單,且排名較往屆提升的龍頭企業。獎勵標準為對首次入選給予50萬元獎勵;對持續上榜百強榜單,且排名較往屆提升的龍頭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重大項目補助申報條件為經市工信局推薦,牽頭承擔工信部重大軟體專項,獲得項目研發立項和成果轉化,並於2022年內完成項目驗收。獎勵標準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的3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記者 顏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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