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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提高智慧財産權侵權代價 這15起案件判賠金額超千萬元-新華網
福建法院合理考量行為人侵權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等懲罰性因素,依法提高侵權損害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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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提高智慧財産權侵權代價 這15起案件判賠金額超千萬元

2024-04-25 20:46:1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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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4月25日電(劉豐)2023年,福建全省法院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平均判賠金額6.2萬元,其中判賠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15件,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顯著提高。

  今年4月26日是第24個世界智慧財産權日,在4月25日舉行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麗雪介紹説,2023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産權案件24279件,審結21980件,依法審結一批疑難復雜、有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工作中,法院依法嚴格加大智慧財産權案件賠償力度。

  福建法院合理考量行為人侵權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等懲罰性因素,依法提高侵權損害賠償額。同時,法院對以侵權為業、重復侵權、惡意侵權、規模侵權等符合懲罰性賠償要件的,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

  斐某公司與卡某高公司等商標侵權糾紛案,法院考慮到侵權主觀惡意、攀附意圖明顯且侵權涉及地域廣、數量多,二審適用法定賠償將賠償金額由100萬元調整為350萬元。“新某倫”商標侵權案,考慮侵權惡意、規模,適用懲罰性因素確定200萬元賠償額。

  廈門中院出臺《關于侵害智慧財産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工作指引》,依法規范適用懲罰性賠償,2023年在五起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額總計712.035萬元。

  據了解,智慧財産權案件總體標的額不大,部分權利人不注重收集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結果證據,也未充分説明賠償理由,導致侵權所致損失及侵權獲利具體數額難以查明,而採用法定賠償確定損失存在一定主觀因素,損害賠償確定標準較難統一。因此,如何合理平衡權利市場價值與社會公共利益關係,依法合理確定罰過相當侵權損害賠償數額,仍是當前需要進一步解決的難題。

[責任編輯:陳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