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重慶市知識産權強市建設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知識産權強市建設綱要》全文如下。
為全面推進知識産權強市建設,根據《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綱要。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為重點,以持續提升知識産權治理水平和服務效能為目的,全面加快知識産權強市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為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支撐保障。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知識産權制度對優化營商環境、激勵創新創業的支撐作用進一步發揮。知識産權強市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創造能力更加突出,運用成效更加凸顯,保護體系更加完善,管理服務更加高效,基礎支撐更加夯實。專利密集型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13%,版權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7.18%,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每萬戶市場主體有效註冊商標量達到2100件(上述指標均為預期性指標),地理標誌數量和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市場主體數量合理穩定增長。到2035年,知識産權綜合實力大幅提升,知識産權制度體系基本完備,知識産權促進高質量發展作用充分發揮,知識産權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知識産權強市基本建成。
二、優化總體設計,完善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知識産權制度
(三)完善知識産權地方性法規。推進綜合性知識産權地方立法,適時修訂《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探索開展著作權、商業秘密、地理標誌等傳統領域和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産權保護地方立法研究。依法及時推動知識産權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釋。
(四)優化知識産權管理體制。持續優化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市、區縣兩級知識産權管理能力建設。構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知識産權協同發展機制,探索更廣泛的區域間合作。深度挖掘各區縣的優勢資源,推動全市知識産權協調發展。深化知識産權強區強縣建設,爭創國家知識産權保護試點示範區、全國版權示範城市、國家商業秘密保護示範基地和地理標誌産品保護示範區。鼓勵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縣、産業園區建立專利、商標、著作權綜合管理與服務機制,積極爭取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推動構建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的知識産權服務業監管體系。
(五)健全知識産權政策體系。堅持嚴格保護的政策導向,探索推動知識産權權益分配改革,積極構建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機制。調整優化財政支持政策,增強知識産權保護維權、轉化運用能力,提升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水平。完善知識産權政策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推動建立知識産權公共政策評估機制。
(六)推動建立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知識産權保護規則。積極探索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産權保護規則。開展數據、算法、商業方法、人工智能産出物知識産權保護規則研究。加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等獲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設,強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蒐集整理和轉化利用。推進中醫藥傳統知識蒐集整理工作,推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現代知識産權制度有效銜接,完善中醫藥領域知識産權布局和保護體系。
三、強化全鏈條保護,健全支撐國內一流創新和營商環境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
(七)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建立專門化、高水平知識産權審判機制,加強審判基礎、體制機制和智慧法院建設。加強重慶知識産權法庭建設。深入推進知識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加強知識産權法官、檢察官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培養。加強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建立完善技術調查官、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技術事實查明的工作機制,提高案件辦理質量。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嚴格執行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完善知識産權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健全知識産權案件檢察監督機制,強化量刑建議指導和抗訴指導。
(八)加強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強化市、區縣兩級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和行政裁決職能,依法行使調查權、處罰權和強制權。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一步規範執法標準和流程。加強知識産權執法指導,完善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評選工作機制。大力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落實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建設知識産權行政執法監管平台。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專利、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建立健全侵權糾紛技術鑒定體系和專家諮詢機制。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加大行政裁決執行力度。落實依當事人申請的知識産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行政保護機制。開展主要出口目標國知識産權保護政策研究。建立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産權保護專門機制。建立完善知識産權行政保護數據庫和知識産權違法行為識別模型。強化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優化進出口營商環境。
(九)加強知識産權協同保護。完善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信用監管等協同銜接機制。培育和發展專業知識産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整合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專業調解等資源,暢通知識産權糾紛訴調對接、仲調對接渠道。完善委託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仲裁、調解在化解知識産權糾紛中的作用。完善市、區縣、産業園區知識産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推進維權援助進社區、進園區、進企業。健全知識産權信用監管體系,加強信用監管機制和平台建設,依法依規對知識産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加強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渝機構的支持和監管。開展地理標誌保護資源普查,實施地理標誌保護工程。積極爭取建設中國(重慶)知識産權保護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區縣建設知識産權綜合保護平台。建立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知識産權協同保護機制,深化跨省(區、市)執法協作。
四、促進轉化運用,建設激勵創新發展的知識産權市場運行機制
(十)強化知識産權高質量創造。改革完善知識産權考核評價機制。引導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知識産權創造體系,強化高質量知識産權培育和前瞻布局。引導市場主體發揮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多種類型知識産權組合效應,培育一批知識産權競爭力強的一流企業。實施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計劃。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大力推動科技創新,助推知識産權和技術創新、標準化、産業化深度融合。鼓勵和支持優質文化産品創作供給,提升文藝原創力。推廣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知識産權伴隨式服務試點成果,推進“知研合一”,將知識産權工作融入研發項目立項、實施、確權、轉化運營、産業化實施和金融服務等創新鏈全過程。圍繞生物育種前沿技術和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優良植物新品種,積極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一)提升知識産權轉化運用能力。加強專利密集型産業培育,建立專利密集型産業調查機制。積極發揮專利導航在區域發展和政府投資的重大經濟科技項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動專利導航在傳統産業轉型升級、戰略性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發展中的應用。推進國有知識産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改革,擴大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産權處置自主權。落實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知識産權的聲明制度。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積極培育自主品牌,設立商標品牌指導站,提升品牌價值,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知名品牌。發展傳承好重慶老字號、傳統品牌。充分發揮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産業集群和區域品牌。圍繞特色農業、畜牧業、林業和綠色食品産業,重點培育一批特色農産品區域品牌。推動地理標誌與特色産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傳承以及鄉村振興有機融合,提升地理標誌品牌影響力和産品附加值。開展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工作,引導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貫徹知識産權管理標準規範,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業化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機構。
(十二)建立高效益市場化運營機制。提高知識産權代理、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水平,支持開展知識産權資産評估、交易、轉化、託管、投融資等增值服務。推廣運用知識産權保險産品,支持有條件的區縣依法依規推進知識産權證券化試點。推進知識産權服務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強化知識産權服務業監管。支持有條件的區縣或産業園區開展知識産權服務領域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供需對接機制,促進“互聯網+”、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在知識産權運營領域的運用。加快重慶市知識産權運營中心以及行業、産業或區域性知識産權運營平台建設。引導市場主體開展無形資産評估,研究制定知識産權價值評估地方標準。健全版權交易和服務平台,加強作品資産評估、登記認證、質押融資等服務。積極爭取國家版權創新發展建設試點。
五、加強服務供給,以便民利民為導向提升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水平
(十三)夯實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基礎。實施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智能化建設工程,建設重慶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台和大數據中心,推動實現與國家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台和大數據中心的互聯互通,加強知識産權信息與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推進知識産權保護維權、轉化運用、教育培訓等公共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知識産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知識産權業務辦理和公共服務“一窗通辦”。完善“線上+線下”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機制。鼓勵區縣、産業園區建設知識産權綜合服務平台,推動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建設知識産權信息服務網點,支持建設知識産權綜合保護&&點,構建政府引導、多元參與、互聯共享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強知識産權公共諮詢服務,健全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知識産權公共服務機制。完善各類展會知識産權服務機制。
(十四)加強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網絡化建設。明晰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事項和範圍,完善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統籌推進分級分類的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大力發展高水平的專門化服務平台。實施知識産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重慶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建設。支持我市相關單位建設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産權信息服務中心和國家知識産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有效利用信息技術、綜合運用線上線下手段,提高知識産權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暢通溝通渠道,提高知識産權公共服務社會滿意度。
(十五)拓展知識産權信息服務模式。加強知識産權數據標準化建設和數據資源供給,推動市場化、社會化信息加工和服務。規範知識産權數據要素市場,拓寬知識産權信息傳播利用渠道,提升信息傳播利用效能,充分實現知識産權信息的市場價值。推動知識産權信息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協調發展,提升運用全球知識産權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六、厚植人文理念,營造促進知識産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環境
(十六)營造知識産權文化濃厚氛圍。塑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知識産權文化理念。加強知識産權文化與傳統文化、創新文化、法治文化、誠信文化深度融合。倡導創新文化,弘揚誠信理念和契約精神,宣傳銳意創新和誠信經營的典型企業,公開嚴重失信違法案件,發布知識産權典型案例,引導企業自覺履行尊重和保護知識産權的社會責任。加強輿論引導,講好知識産權故事,積極傳播知識産權聲音。支持普及知識産權保護、運用知識的作品創作。營造公平競爭的文化氛圍,培養新時代知識産權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
(十七)構建知識産權文化傳播矩陣。建立市與區縣知識産權協同宣傳工作機制。打造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知識産權文化傳播平台,拓展社交媒體、短視頻、客戶端等新媒體渠道。依託高校、科研機構打造一批知識産權文化教育傳播基地。支持舉辦知識産權論壇、展會、研討、交流等活動。辦好知識産權宣傳讀物,開展知識産權宣傳周、版權宣傳活動。建立重慶市知識産權智庫,開展理論政策研究和國際學術交流。
(十八)優化知識産權人才發展環境。完善知識産權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流動配置機制,營造更加開放、更富活力的人才發展環境。支持市內高校建設國家知識産權試點示範高校。支持學位授權自主審核高校設立知識産權一級學科。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在一級學科下設置知識産權二級學科,發展知識産權交叉學科,鼓勵高校建設二級知識産權學院。支持相關高校圍繞知識産權探索建立産教融合、協同培養的應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模式。實施知識産權專項人才培養計劃,加強知識産權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和實務人才培養,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引進知識産權高層次人才,大力培育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國家級、市級知識産權培訓基地建設。加強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做好涉外知識産權律師培養和培訓工作,加強知識産權國際化人才培養。推廣一批知識産權精品課程,並將知識産權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內容。開展中小學知識産權教育示範學校創建,提升青少年的知識産權意識。
七、開展對外合作,建設實現協調發展的知識産權交流合作機制
(十九)加強知識産權對外交流合作。加強國內交流合作,廣泛開展同先進發達地區的交往交流,建立合作長效機制,深化知識産權保護、宣傳培訓、人才交流、項目研究等務實合作,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通過多種形式引進優質知識産權資源。打造知識産權糾紛解決優選地。支持重慶仲裁委員會等在渝仲裁機構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知識産權仲裁國際化水平。支持我市企業深度融入“一帶一路”、西部陸海新通道,打造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産權對外開放新高地。
(二十)提升知識産權海外糾紛應對能力。組織開展重慶企業海外知識産權保護狀況調查,編制糾紛應對指引和指導案例。動態跟蹤國外知識産權法律修改變化,及時發布主要出口市場風險預警報告。申報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重慶分中心。建立健全涉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和服務網絡。
八、實施保障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市知識産權保護聯席會議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制定年度計劃,統籌推進本綱要實施。各區縣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按照職責分工,確定階段工作重點和任務進度,逐項抓好落實。
(二十二)加大資源投入,強化條件保障。爭取中央政策和資金支持,完善市和區縣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對本綱要實施工作的支持。市級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本綱要任務完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知識産權強市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
(二十三)開展督促檢查,強化考核評估。市知識産權局要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綱要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效果評估和督查考核,定期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在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識産權相關工作成效。各區縣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將知識産權強市建設工作納入督查考核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