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臺灣擬對酒駕加重處罰 酒駕致死的最高刑為死刑
2019-03-17 08:19:59 來源: 人民日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臺灣:遏制酒駕挑戰多

  “你為什麼要出來害人,喝了酒還開車!”悲痛欲絕的家人、椎心泣血的控訴,都喚不回無辜殞滅的生命。今年以來,臺灣多縣市發生酒駕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再次引發社會關注,要求加強酒駕預防及處罰的呼聲高漲。臺法務部門近日提出修法草案,擬對酒駕加重處罰,酒駕致死的最高刑為死刑。臺立法機構也表示,新會期將優先針對酒駕相關法案進行審議。

  屢禁不止 危害嚴重

  今年2月,一名陳姓男子在臺中酒駕逆行,造成兩人死亡。警方調查發現,陳姓男子酒駕前科累累。2018年3月時就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同年11月又再度無照酒駕上路,撞車後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獄服刑3個月。兩次被處罰後又第三度酒駕肇事,造成兩個家庭無法彌補的傷痛。

  當下,“酒駕為何屢禁不止”是臺灣社會熱議的話題。據統計,近3年臺灣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的人數逐年增加。2018年有5萬多人次酒駕,且近1/3為累犯,每年因酒駕而被要求參加道路安全教育“學習班”的人數約有10萬。臺灣法務部門負責人表示,對于酒駕致死案件“要用最嚴厲的處罰”,嚴刑峻法勢在必行。法務部門目前所提修法草案規定,對酒駕再犯致人重傷可判刑5至12年,致人死亡刑期更高達10年以上、無期徒刑,最重可判死刑。

  然而,臺灣酒駕屢禁不止是因為現行的酒駕罰則過輕嗎?各界有不一樣的聲音。

  資料顯示:因為不斷發生的惡性案件,臺灣酒駕罰則已經不斷上調、逐年加重。相關法律最早見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999年為了加重嚇阻效果,把原本僅屬“行政處罰”的酒駕行為入刑,酒駕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下罰金。此後立法機構又多次修法,提高酒駕處罰上限。2013年修法明定酒駕為“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同時規定5年內酒駕3次以上,原則上不得易科罰金。

  此後,有民意代表繼續提案重罰酒駕,將酒駕罰款下限從1.5萬元提高到3萬元,同車乘客可連坐罰6000元到1.2萬元,5年內3次以上酒駕累犯重新考領駕照後,車輛則須懸挂特殊車牌。此次修訂于2017年7月初審通過,目前仍在立法機構等待最後通過。

  如何處罰 爭議不斷

  雖然臺灣酒駕罰則“相當嚴苛”,實際效果卻並不如預期。據臺灣媒體報道, 2017年臺灣酒駕新入監人數是10年前的2.5倍,導致監獄人滿為患。

  事實上,因酒駕被判刑6個月以下者,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駕3犯、行徑惡劣等),多半會準予易科罰金,不須入監。但酒駕累犯比率逐年攀升,按規定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

  此次臺灣法務部門將酒駕致死比照“故意殺人罪”修法,社會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有人認為,酒駕肇事的刑責已經夠重,問題出在法院判刑太輕,且缺乏對酒精成癮患者的強制措施,反對因為偶發事件修法;有人則擔心無法佐證酒駕犯有殺人罪的主觀故意,也排除不了過失致死的可能性,模糊立法將增加法院審理的困難度。

  公益機構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表示,對修法樂觀其成,但現行法律規定酒駕致死最重可判十年,五年多來卻沒有任何一宗被判到十年的案例,即便未來修法可判死刑,有沒有法官願意判死刑還是問題。修法的重點不應該在加重刑責,而在不讓酒後駕車,與其等到真的發生酒駕致人死傷的憾事再從重量刑,不如在當下就對酒駕預備犯進行管束。

  臺灣相關部門也意識到,酒駕是社會問題,僅靠“嚴懲”單一手段無法完全阻遏。除了配合修法加重處罰外,需要結合社會力量防止酒駕,讓酒後不開車的觀念深植人心。

  多管齊下 注重教育

  日前,臺灣交管部門開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將76名酒駕者召集到悼念廳上課,希望通過生命教育遏制酒駕。這是臺灣交管部門近年來探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式之一,該部門未來除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增加生命教育、實地參訪等內容。

  如何有效遏制酒駕?各界人士紛紛獻計獻策。臺灣某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認為,應通過“三不原則”預防酒駕。即通過嚴刑峻法,讓民眾不敢酒駕;完善大眾運輸、酒後代駕等措施,使醉酒者不必酒駕;借由酒駕檢舉獎金等形式,讓社會大眾共同監督,讓酒駕者無所遁形而不能酒駕。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倡導預防、宣導、關懷,竭盡所能形塑酒後不開車的社會風氣。對于做出不良示范的明星名人,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不遺余力將之示眾。在協會的網頁上,清楚地列明瞭臺灣各派政治力量涉酒駕者的詳細資料和參選結果,以警世人。協會秘書長林美娜還建議,臺灣應該對酒精的取得進行更嚴格的管理,包括酒類行銷廣告及代言活動,要有更嚴格的規范。制訂預防酒駕措施時,在這方面應特別著力。(記者 王 堯 王 平)

+1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晴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春花爛漫映峽江
春花爛漫映峽江
春季花爭艷
春季花爭艷
北京:春意盎然
北京:春意盎然
鄉村文化禮堂舉辦春季“蘭花大會”
鄉村文化禮堂舉辦春季“蘭花大會”

01016016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12424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