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李國利、歐寧)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日前頒佈的《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産權管理要求》將於12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首部裝備建設領域知識産權管理國家軍用標準。
據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産權主管部門介紹,要求是以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為基礎,結合裝備領域有關特點編制而成的指導性標準。要求提供基於過程方法的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産權管理模型,指導裝備承制單位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知識産權管理體系,明確了知識産權獲取、維護、運用、保護全過程的一般要求。
要求有9個章節,主要包括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産權管理的範圍、術語和定義、知識産權管理體系、管理職責、合同管理、裝備採購各階段知識産權管理等內容,從裝備預先研究、型號研製、生産、維修保障等各階段,以及招投標、合同訂立履行等各環節,明確了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産權工作的特殊要求。
據介紹,要求首次為裝備承制單位建立科學、系統、規範的知識産權管理體系,強化知識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能力,提供了指導規範。要求的實施,將全面提升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産權管理能力,落實新時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地完成裝備建設任務,保障裝備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更加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