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近期科創板、創業板一系列改革舉措的落地,資本市場以“兩創板”改革為抓手,聚焦支持科技創新,推進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的態勢愈發明顯。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本輪“兩創板”改革直擊科技企業“輕資産、長周期、高風險”痛點,旨在通過深化改革提升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具有深遠戰略意義。
“從近年國內外實踐看,無論是大而強的科技巨頭,還是小而美的科創新秀,都離不開資本市場的有力支持,創新始於科技、興於産業、成於資本的特點越來越明顯。”證監會主席吳清此前指出,當前的金融服務體系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主要體現在適應創新規律的資本形成機制不完善、滿足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的産品服務體系不完善和對創新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等方面。證監會日前&&,要深入推進以“兩創板”改革為抓手的新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不斷以改革優制度、增活力。
近段時間,資本市場涉及“兩創板”的改革正在密集落地。7月13日,上交所正式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7號——預先審閱》等配套業務規則,旨在落實《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上交所&&,市場各方普遍認為本次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着力解決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痛點難點問題,主動適應了我國科技創新發展需要和科技型企業的成長需求,進一步增強了科創板對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産力發展的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有助於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發展。
創業板的改革也在進行之中。在市場的入口端,第三套上市標準已經正式啟用,深圳大普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上市申請日前獲深交所受理,成為創業板首家獲受理的未盈利企業。與此同時,為強化指數表徵作用,深交所日前宣布修訂創業板綜合指數編制方案,引入風險警示股票月度剔除機制等。深交所&&,修訂後,創業板高新技術企業權重佔比92%,戰略性新興産業權重佔比79%,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三大重點領域企業權重佔比74%,充分表徵了創業板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産力發展成果。
業內人士則普遍認為,本次以“兩創板”改革為抓手的新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意義重大。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記者&&,新一輪改革以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為核心,精準服務未盈利科技企業,助力其突破融資瓶頸、跨越“死亡谷”。他指出,本輪“兩創板”改革直擊科技企業“輕資産、長周期、高風險”痛點,核心在於精準滴灌創新動能。這一方向凸顯資本市場作為科技創新“試驗田”的戰略價值,推動金融資源向人工智能、商業航天等前沿領域集聚。科創板重啟第五套標準和創業板啟用第三套標準本質是通過差異化制度設計,為硬科技、新賽道企業開闢融資“高速通道”。這一改革既契合國家創新驅動戰略,也推動資本市場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提升”,讓資金真正流向技術突破前沿。
開源證券中小盤分析師周佳也對記者&&,“兩創板”改革重點聚焦支持科技創新,這一方向具有深遠戰略意義與現實緊迫性。從戰略層面看,科技創新是國家提升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核心驅動力,資本市場作為資源配置樞紐,有責任為科技創新提供支撐。“兩創板”通過改革提升對科技企業的包容性,讓更多有潛力的科技企業獲得融資機會,為培育新質生産力創造條件。從産業發展角度來看,這一改革能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進程。以科創板為例,其匯聚大量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産業等硬科技企業,改革促使更多同類型企業上市,形成産業集聚效應,推動産業鏈完善與升級。此外,改革吸引更多資本流入科技創新領域,私募股權基金等受激勵“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解決科技企業早期資金難題,助力其突破技術瓶頸,搶佔全球科技競爭制高點。
今年來,證監會已經多次強調,要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在支持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産力發展上持續加力。業內人士認為,提高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産力發展的能力,需要持續優化發行上市、並購重組等制度,構建更高效的支持全面創新的資本生態。
田利輝&&,進一步提升市場活力,需要完善包容性上市標準,細化分層制度(如科創板增設“成長層”),匹配不同發展階段企業需求;需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強化信息披露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引導資本精準識別“真創新”;需要打通“募投管退”全鏈條,加快科創債、並購重組等工具落地,形成“融資-孵化-退出”良性循環。
周佳也認為,提高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産力發展的能力,需要持續優化審核機制,實現 “即報即審、審發同步”,對符合戰略性新興産業方向且技術優勢突出的企業開闢快速通道,縮短上市周期,提高融資效率。同時,要進一步完善上市標準,強化研發投入佔比、專利數量、技術領先性等創新指標考核,精準識別真正的科技企業。在並購重組制度方面,需要繼續完善“並購六條”配套機制,在估值定價上,針對輕資産科技型企業探索基於未來收益或知識産權的估值方法;在審核流程上,可以擴大小額快速審核機制適用範圍,提升效率;在支付工具上,鼓勵創新,如推廣定向可轉債、分期支付等,降低並購成本與風險。(記者 吳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