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王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在1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就《規定》中關於禁止直播經營的食品範圍和直播行為規範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介紹,《規定》對禁止性規定的細化,主要是針對監管實踐中最突出、消費者反映最強烈的三大痛點:一是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問題食品流入直播間;二是虛假宣傳、誇大功效,如將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療功能;三是食品類別混淆、信息不實,誤導消費者判斷。
針對上述問題,《規定》明確了兩方面核心禁止要求。明確13類直播間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産、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屬超標食品;過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食品;病死毒死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水産肉類及其製品;無標籤預包裝食品;國家明令禁止生産經營的食品等。這些規定直接回應了消費者最關心的食品安全底線問題,為直播間食品劃定“紅線”。
此外,針對直播間“濾鏡帶貨”“誇大宣傳”、混淆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等亂象,《規定》細化10項直播行為禁令,包括不得使用技術手段改變食品真實感官性狀;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或使用醫療用語;不得對非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藥品;不得虛假宣傳食品産地、成分、功能、適用人群等信息;不得發布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檢驗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發布食品檢驗數據、結果、報告等;不得與食品檢驗機構共同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同時明確規定,必須以顯著方式提示直接關係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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