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 再出發”系列網評之十七:
劉元春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GDP增長目標為6%以上。這是在去年2.3%經濟增速基礎上,在疫情還沒有完全消退以及中國經濟還沒有完全復蘇的情況下所制定的一個宏觀調控目標。這個調控目標體現了幾點:
第一是底線原則,“6%以上”是維持中國經濟持續健康常態運行,把好基本盤的基本增長速度。同時,它也體現出系統性原則。中國經濟的增長速度維持在6%以上的狀態下,才可能保證一些基本的參數,比如居民的收入增長速度能夠達到5%-7%,企業利潤同比增速可能達到8%-9%,政府財政收入也能夠達到7%~8%這樣的水平。這個水平是能夠保證我們各個市場主體相對平穩健康運轉的數據,也是我們開好頭、起好步的一個很重要的、紮實的數據。因此,我們不要簡單地理解GDP這個參數,它蘊含了一系列的系統性信號。
第二個很重要的一點是,為什麼要定“國內生産總值增長6%以上”的目標,而不是一個確定的參數,原因在於我們今年依然面臨着很多的不確定性,以及目前整個經濟增長復蘇的基礎不紮實,因此也不易給出過於確切的數據。
第三,現在要按照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來進行中國經濟的整體布局,因此我們就不能夠簡單地按照經濟單一指標來宏觀治理,必須要給予其他宏觀治理目標一個很好的空間,比如在控風險、促改革、在戰略布局上面要有空間,這樣才能夠使我們有更多的力量,通過創新、改革來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所以設定GDP增長目標的底線是為了經濟高質量、多元化發展目標更好達成。
第四,今年GDP增長目標設定為6%以上,很重要的一點是與明年能很好地銜接。這樣我們的整個經濟調控就有保有壓,能夠具有連續性和可控性,能夠按照新發展格局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來進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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