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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心理學視域下的宗教與恐怖主義

2014年05月30日 09:57:56 來源: 新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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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普通公民轉變為恐怖分子的心理過程

  服從實驗表明普通人是可能在權威的命令下去傷害其他普通公民的,那麼從普通人轉變為恐怖分子的心理過程又是怎樣的呢?美國心理學家沃勒在其著作中總結了這一心理過程的4個因素。

  第一個因素被稱為“祖先的陰影”。沃勒用進化心理學理論來説明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些受“物競天擇”影響而被塑造的遺傳特質。換言之,人類的本性不是一塊白板,潛伏着許多與生俱來的特質。“祖先的陰影”從進化論的視角,可以被視為是拉馬克提出的“習得性遺傳”的産物,用精神分析術語來表達,可以被稱為“集體潛意識”。“集體潛意識”這一概念的提出者榮格也強調,光明和黑暗,仁慈和殘暴,這些對立的兩極同時構成集體潛意識的內容。沃勒指出,我們跟晚期智人一樣,具有民族優越感、排外思想、社會主導者等遺傳特質趨向。當時機成熟,這些特質被激發,就容易走向犯罪。沃勒推測,宗教領導者和一些宗教機構,特別擅長運用各種手段把教徒的這些特質激發出來,使他們成為恐怖分子。

  第二個外在因素是文化信念體系。沃勒認為“祖先的陰影”在一定的文化信念體系中,更容易被激發從而實施十惡不赦的行為。宗教色彩的文化信念體系比其他文化信念體系具有更強大的力量。比如通過把宗教權威神聖化,把教內人和教外人對立起來,把異教徒妖魔化等這些信念,能使教徒將自己的暴行神聖化,實現道德推託,以免受良心道德的譴責。所有這些都能激發暴力恐怖行為的實施。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的專家稱,成為一個恐怖分子的過程可能就是把個體和其他信念系統隔離開,使潛在的目標失去人性,而且令其不能忍受任何異議。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曾説過:“相信是上帝規定了現存的社會秩序,還有什麼比這更有力量的理由?所有的殘酷劣行表面的幌子都是秉承上帝的旨意”。

  第三個因素被稱為“一種殘忍的文化”。即通過宗教、文化訓練的方式將個體訓練成為殺手或者恐怖分子。這種訓練過程之所以能達到目標,不僅因為我們具有“祖先的陰影”這一內在傾向性,還因為兩種心理效應促成了把普通人變為暴徒。

  第一種心理效應是“去個性化”,通過賦予個體角色並將之放置在一定的情景中,個體將會失去自己的個性。心理學著名的“模擬監獄實驗”可以形象地説明“去個性化”是如何發生的。“模擬監獄實驗”表明,群體情景可能會使人失去自我覺知能力,並導致個體喪失自我和自我約束。在某些群體情景中,人們更可能拋棄道德約束,以至於忘卻個人的身份,而順從於群體規範——簡言之,也就是變得去個體化。因此,行為源於環境以及與環境相關的角色,環境和角色可以把好人變成罪惡的替身。“如果我們把好蘋果放進一個劣質的桶裏,這個桶會使所有接觸它的東西腐爛”。

  第二種心理效應,“登門檻現象”,它可以使普通公民徹底泯滅自己的良知成為暴徒。“登門檻現象”意指如果想要別人幫你一個大忙,一個有效的策略就是先請他們幫一個小忙。同樣的,邪惡有時會來自逐漸升級的惡行。一個不起眼的惡行會很容易産生一種更惡劣的行為。“登門檻現象”可以一步步使一個服從的、但其他方面仍正常的個體,逐漸發展成一個殘暴的君王。作為大屠殺的倖存者,美國馬薩諸塞大學的社會心理學家歐文·斯托布非常了解這種把公民轉變為劊子手的力量。根據對世界各地種族滅絕的研究,斯托布展示了這個過程是如何發展的: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批評會産生輕視,輕視會引發殘暴,而當殘暴被認為是合理行為時,就會導致獸行,接着便是殺戮,然後是大規模的殺戮。一旦形成一種態度,緊隨着就有相應的行動,並找到理由為行動辯護。據此,斯托布得出了令人不安的結論:“人類有一種潛能,那就是把屠殺他人不當一回事”。宗教暴力組織正是通過長期的訓練,消除個體的個性,並泯滅他們的良知,使組織成員成為殺人不眨眼的暴徒。

  第四個因素是“將受害者所承受的災難合理化”。“將受害者遭遇的災難合理化”主要是通過“世事公平”信念實現的。“世事公平”信念傾向於責備受害者的不幸,認為其遭遇不幸的原因在於他們自己的命運。它相信醜陋的人、貧窮的人、受苦的人從某種角度説是低劣的,這種所謂的劣等既是這個人苦難的原因,又是它的結果。換言之,從某種程度上被傷害甚至殺戮是他們的命運應該遭受的。美國學者勒納認為“世事公平”使我們所有人都成為最小的迫害者,並且成為迫害的同謀。有心理學家認為,這種信念被宗教上對罪和懲罰的看法所助長或者惡化。受苦的人一定是壞的,否則他們不會受苦。因此,“世事公平”的信念能導致對其他人的苦難的漠視,相信他們的命運應受苦難。此類觀點得到了一些研究的支持,研究表明特別是教條式的宗教虔誠與“世事公平”的信唸有着緊密的關係。美國當代著名心理學家班杜拉指出,宗教有一個漫長的血腥史,它利用“世事公平”信念實現“道德推託”,為人類大規模的殺戮提供了道德上的理由。美國心理學家哈茲菲在有關巴基斯坦人肉炸彈事件的研究時也提到了宗教的這種作用。他的描述適合所有恐怖分子的宗教動機:

  個體的道德分離需要將公認的宗教道德和符號轉變為動員暴力激進分子的話語實踐。在實施極端行為之前,必須克服禁止人類殘殺、傷害他人的自我調節機制。道德分離過程就是由於認知準則失去作用,不道德的行為轉變成為道德命令的過程。通過向信徒灌輸極端行為意義的方式促使他們道德分離。殘忍的恐怖行為變成了恐怖分子思想中神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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