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指揮官該為部下的暴行負什麼責?
審判&上的山下奉文
“日本帝國陸軍大將山下奉文,由1944年10月9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在馬尼拉及菲律賓以及其他各地,身為與美國及其盟國作戰的日軍司令官,對於美國國民及其盟國國民和所屬領地市民,特別是菲律賓市民,任其部下進行野蠻暴行和其他重大犯罪。指揮官忽視了管制部下行動的義務。因此,山下奉文違反了戰爭法規。”這是起訴書上對山下奉文的指控。太平洋戰爭後期,山下奉文控制着所有駐菲律賓日軍的軍事力量,萊特灣之戰後,退入呂宋島山區中的日軍因戰場上的失利而處於狂暴情緒中,併發泄到當地親美的菲律賓民眾身上。成千上萬的菲律賓民眾慘遭屠殺,其中包括“婦女兒童,甚至是幼兒、老人、傳教士、尼姑等”。
山下奉文被捕之後,預測死刑的人不在少數。10月8日,盟軍軍事法庭在馬尼拉市的高級專員官邸對山下奉文舉行了第一次公審。審判官席設在中央,左右是檢察官、辯護團席,山下就夾在辯護人當中的席位,此外還設有300人的旁聽席。這一天,山下穿着燙熨過的軍服,胸前佩戴上勳章勳略,皮靴也擦得锃亮,試圖“給人一種偉大的印象”。等進行完審判前的必要過程後,山下奉文提出讓參謀長武藤章、參謀副長宇都宮為助理辯護人的申請,儘管法庭同意了申請,但首席檢察官羅伯特?科爾少校還是尖銳地説:“檢察官不承認提出的兩人為參謀長、參謀副長。山下擁有參謀長或者參謀副長的時代已經結束了!”
正式的審判在10月29日舉行,截至公審的前兩天,控訴山下奉文的訴因竟多達123項。事實上,山下的罪狀的確不應只限於1944年10月至1945年8月這10個月,就以東南亞地區而言,1942年2月14日,山下奉文進攻新加坡時為了“使市民産生恐怖心理”,下令炮轟城市,不少炮彈落到居民區,炸死很多平民。當然,最駭人聽聞的還是發生於1945年初,美軍在強攻馬尼拉期間,日軍對馬尼拉進行了瘋狂的破壞和屠殺,據統計,大約有3/4建築被毀,12.5萬菲律賓人慘遭殺戮,其中最惡劣的是日軍在聖保羅大學一次殺害994名菲律賓兒童。雖然在屠殺發生前山下奉文曾下令馬尼拉為不設防城市(因日本海軍拒絕接受命令而繼續抵抗),但在整個屠殺過程中,他幾乎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在宣讀指控山下的陳述時,首席檢察官羅伯特?科爾甚至憤怒地斥責他是“人民的公敵”。
審判開始後,不斷有受害人出庭作證。據日本歷史學者兒島襄在其著作《馬來之虎—山下奉文》中所記載,審判山下的過程中,“一個接一個的證人,有做母親的,敘述了親眼看見日本兵當面刺殺了她的孩子;有的出示少女背上刺刀的傷疤;有的詳細談及日本兵對婦女的暴行;一個男人出示了差一點被砍掉腦袋而在頸上留下的疤痕”,法庭僅是記錄證人們所講述的日軍暴行,就用了2900多頁紙。
法庭也給山下奉文辯護的機會。開庭前,盟軍西太平洋的指揮官威廉?斯泰爾就指定了6位律師為山下辯護。從11月28日起的3天時間裏,山下都站在為自己辯護的證言&上,但過程很簡短,因為他幾乎沒有辯護。談及日軍暴行,山下説:“我並不知情,但我不會説我沒有責任。”並&&“我要不負責,誰來負責?”
或許是以退為進,又或是性格使然,總之山下這種將罪責全部承擔的態度竟然引起控方部分人的同情,預測他會被判死刑的人也急劇減少。不過,也有人認為必須堅決追究戰爭責任,嚴懲山下,據原參謀副長宇都宮回憶,曾經在新加坡被山下打敗的英軍參謀瓦爾德上校説:“如果(山下)在馬尼拉法庭宣告無罪,英方準備馬上把當事人要過去,在新加坡召開軍法會議判以死刑,請做好思想準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