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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光謙:姑息縱容日本軍國主義遺患無窮

2015年05月27日 09:53:17 來源: 參考消息網

    戰後對日處理變成爛尾樓

    客觀地講,二戰結束前後,美國對於落實《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確立的各項對日處理原則的態度還是認真的。但是,隨着冷戰突起,美國推行“杜魯門主義”,美蘇分道揚鑣,美對日戰後處理的態度也隨之變化。

    1948年3月,美國國務院政策計劃委員會主席喬治·凱南與麥克阿瑟提出對日“新方針”,得到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批准。“新方針”強調“美國政府應保護日本不受共産主義的威脅”。1949年12月23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提出,美國在亞洲的戰略防衛線是“阿留申-日本-沖繩-菲律賓一線”,這樣可以“阻擊共産主義不越出中國境外”。

    美國對日政策發生180度的大轉變,從遏制日本軍國主義改為扶植日本軍國主義,由懲處日本軍國主義勢力變為庇護與利用日本軍國主義勢力,由根除軍國主義戰爭禍根轉為把日本軍國主義巢穴建成反共的東方前哨陣地和美國“遠東兵工廠”。《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乃至美國已故總統的遺訓被拋到九霄雲外,戰後對日處理成了戰後國際政治最大的爛尾樓工程。

    一、東京審判草草收兵,一大批戰犯先後被無罪釋放,特別是發動戰爭的頭號戰犯日本昭和天皇及皇室成員被刻意庇護起來,未受到應有的審判與懲處。

    東京審判是和平對戰爭、文明對野蠻、正義對邪惡的一次大審判,令人遺憾的是東京審判未能進行到底。美國出於一己之私和冷戰需要,將頭號戰犯日本天皇刻意保護起來,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沒有受到應有的追究,這是東京審判的最大敗筆。

    為了掩人耳目,美國將東條英機列為“頭號戰犯”替天皇頂罪。不僅如此,東京審判還沒有完全結束,美國便迫不及待地對天皇以下大批日本戰犯提供庇護。1948年12月24日,即對7名日本甲級戰犯執行絞刑的第二天,麥克阿瑟總部宣布,釋放仍在巢鴨監獄中服刑的岸信介等19名甲級戰犯嫌疑犯。

    從1950年10月到1952年8月,在美國的支持下,日本政府先後為18萬左右的軍國主義分子解除“整肅”。

    二、在對日本的所謂政治改造中保留了天皇制,日本軍國主義大小頭目搖身一變成為戰後日本領導人,原政府局級以下軍國主義骨幹幾乎全部留用。日本軍國主義的國家機器完好無損地被保留下來。

    美國在日本進行了所謂的“民主化改造”,但改造並未從根本上觸動日本軍國主義的政治體制。日本軍國主義體制的核心是日本天皇制,天皇制是日本國體的獨特表現,是法西斯主義與封建主義相結合的産物。新的《日本國憲法》僅將具體政務處理權交給內閣,日本的天皇制被保留了下來。保留天皇制,對日本而言,就是保留了日本軍國主義的主要精神支柱和政治體系,為戰後日本重建右傾保守政治體制保留了政治基礎。

    與保留天皇制密切相&&的是,美國當局還不遺餘力地把一大批被庇護與釋放的日本戰犯送進了日本戰後各級政府機構。讓這些黏附着軍國主義陰魂的右翼分子和極端民族主義分子重返政壇,竊據要職,充當美國的鷹犬,死心塌地地為美國戰略利益服務。

    三、置憲法關於日本不得擁有軍隊和國家交戰權的限制於不顧,重新武裝日本,不僅建立了一支名為自衛隊、實際上遠超其自衛需要的現代化軍隊,而且謀求廢除憲法第九條,以公開獲得對外戰爭權。

    《開羅宣言》強調,日本軍隊必須完全解除武裝。根據這一精神,戰後盟軍佔領期間為日本制定了新《日本國憲法》。但是,隨着美國佔領政策的轉變,美國重新武裝日本的意圖也逐步明朗化。在《對日和約》中竟不認為日本1941年12月8日以前發動的戰爭是侵略戰爭。在美國的支持縱容下,日本不滿憲法約束,力圖重建武裝力量的聲音迅速高漲。曾擔任犬養毅與齋藤實內閣文部大臣的鳩山一郎,1954年12月被扶植上&,三次擔任首相,公開提出修改憲法第九條,名正言順地重建武裝。

    事實上,戰後不久,美國就已着手重新武裝日本。1948年5月以掃雷需要為藉口,成立海上保安廳,編成1萬多人,成建制地保留下來一支舊海軍。朝鮮戰爭爆發後,又新增編8000餘人,實際上已是一支小型海軍。1950年7月8日,美佔領當局指令吉田內閣建立以舊軍人為骨幹的國家警察預備隊,達7.5萬餘人,相當於新編4個師的陸軍,其中參加過侵略戰爭的舊軍人3.9萬餘人,佔其總人數52%以上。1952年吉田政府將警察預備隊改編為保安隊,兵員擴充至11萬人,並設置了海上警備隊。

    1954年6月9日,日本政府頒佈“防衛二法”,即《防衛廳設置法》和《自衛隊法》,將保安隊改為擁有陸海空三軍的自衛隊,海上警備隊改組為海上自衛隊,並新建航空自衛隊。1956年鳩山一郎強迫國會通過了旨在擴軍的《國防會議法案》,進一步設置“國防會議”,將自衛隊兵力由15.2萬人,增加到21.4萬人。自衛隊名義上不是軍事組織,但實際功能已是一支完完全全的軍隊,而且在裝備上逐步超過發動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時的水平。

    在美國的支持與縱容下,日本在修憲門檻較高的情況下,一直採用漸進的方式,以各種名目,利用各種機會,擺脫憲法第九條的約束。上世紀90年代之後,日本自衛隊開始積極參與海外軍事行動。通過擴大解釋或另立新法實質性突破集體自衛權禁區,配合美軍行動,並將完全廢止《日本國憲法》第九條、徹底排除發動對外戰爭的法律障礙,作為最終目標。所謂日本不得擁有軍隊和國家交戰權的限制早已名存實亡。

    四、無視《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拒不交還以武力和貪慾竊取的他國領土,甚至變本加厲,美日合謀,對戰勝國領土主權進行反攻倒算,企圖恢復日本戰前政治版圖。

    日本作為二戰元兇和戰敗國,關於其戰後領土主權範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是,戰後美國違反波茨坦會議關於美、蘇、中、英四大國一致對日原則,暗做手腳,將為戰勝日本法西斯作出巨大貢獻和民族犧牲的反法西斯主要盟國蘇聯和中國排除在外,與日本單獨媾和,私相授受。包括美日合謀上演所謂“移交釣魚島行政管理權”雙簧鬧劇,致使日本至今無視《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釣魚島等領土問題上發難,態度蠻橫,氣焰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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