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中秋長假帶動旅游市場熱度攀升,各地推出不少個性化旅游産品,滿足游客多樣化需求。然而,部分隱蔽的違法違規行為也逐漸顯露。日前,文旅部公布了一批旅游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商家將購物點包裝成景點,甚至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旅游過程中發生的購物行為,應建立在游客自願的基礎上,是一種滿足個人需求的選擇。從法律層面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也規定,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産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把購物點包裝成游覽景點甚至強制消費的行為,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購物點並非不能成為景點,關鍵在於該地是否具備足夠的文化內涵與游覽價值。比如,北京的秀水街曾是外國游客必到的打卡地,上海的南京路步行街、廣州的北京路商業街也以其深厚的歷史商業文化吸引游客;各地打造的特色集市、夜市,同樣將消費融入游覽體驗之中。
可見,契合地方文化的消費場景非但不會削弱旅游體驗,反而能豐富游覽內容,讓游客在購買紀念品的同時,感受到更立體、更多元的地方魅力,進而帶動旅游産業鏈的整體活力。
然而,一旦購物點被刻意包裝成景點,就容易滑向過度商業化的誤區。部分經營者將文化與消費強行捆綁,誤導游客認為“買買買”才是體驗風土人情的必要途徑,甚至使游覽點失去原有的文化吸引力,淪為購物附庸。這種偽文化包裝削弱了旅游的純粹性與游客的體驗感,長遠來看會影響旅游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避免將購物點包裝成游覽景點帶來的負面衝擊,重要的是堅持“事先知情”和“事中自願”的原則。“事先知情”要求經營者在游客作出決策之前,如實告知游客購物點的性質、商品價格範圍、質量標準及潛在費用等信息;“事中自願”則強調消費必須基於游客真實意願,杜絕任何強制或誘導行為。這不僅是保障游客權益的基本要求,更能規範旅游市場秩序。
將購物點包裝成游覽景點,折射出部分經營者急功近利的心態。旅游不是一錘子買賣,好口碑靠的是游客滿意而歸後的口口相傳。強制交易不僅會損害消費者權益,更將破壞行業生態。要共同塑造繁榮的行業生態,讓健康、有序、誠信的旅游市場環境成為每一個從業者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