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記者郭宇靖)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産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家庭在北京市五環外不再限制購房套數。
通知明確,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外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數。即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數。同時,通知明確,對成年單身人士在北京市購買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執行限購政策。
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內商品住房的政策不變,京籍居民家庭五環內限購2套,在北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五環內限購1套。
通知還從四方面加大了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一是擴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支持範圍。對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北京市無住房但全國範圍內有1筆已結清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由此前認定為二套房,調整成認定為首套房。以房屋總價400萬元,公積金貸款100萬元、貸款年限30年為例,由二套房調整為首套房後,首付款最高減少60萬元,月供最高減少253元。
二是加大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在最高貸款額度方面,通知明確,將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將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購買五環內住房不低於35%、購買五環外住房不低於30%,統一調整為不低於30%,不再區分五環內外。
三是提高每繳存公積金一年可貸額度。通知明確,由每繳存公積金一年可貸10萬元提高至可貸15萬元。借款人申請120萬元貸款,由原需要繳存公積金11年零1個月,降低為繳存7年零1個月。
四是落實《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支持繳存人在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繳存職工購買北京市新建住房且已簽訂購房合同的,可通過提供網簽合同編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