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 築牢傳染病全鏈條防控屏障-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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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4 09:42: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法治護航 築牢傳染病全鏈條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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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5年9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2004年全面修訂、2013年部分修改後,對我國傳染病防治法律體系的一次系統性完善,將進一步提升我國應對傳染病的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與公共衞生安全。

  專家&&,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實現了從“疾病控制”到“系統治理”的重大轉變,築牢了覆蓋“預防、控制、救治、保障”的全鏈條防控屏障,為新時代傳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堅實基礎。

 築牢法治根基 保障人民健康

  據悉,我國的傳染病防治法於1989年正式實施,並於2004年和2013年進行了兩次修訂、修改,每一次調整都緊密回應了公共衞生領域面臨的挑戰與需求。面對全球新發傳染病頻發、治理需求升級等新形勢,2025年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包括總則,預防,監測、報告和預警,疫情控制,醫療救治,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9章115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鷹&&,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總結疫情防控經驗,健全完善了傳染病防治的相關制度機制,對進一步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衞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醫療衞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艷林指出,新法首次在總則中明確“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則,為我國傳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政治保障。其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則意味着在今後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中,將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為首要目標,彰顯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徵與強大生命力。

  專家&&,此次修訂傳染病防治法不僅總結了過往的防控經驗,還着眼未來,通過制度創新提升了防控效能,推動我國傳染病防治工作邁上法治化、現代化的新征程。

  創新防控理念 完善全鏈條防控機制

  “新法的頒佈為構建以醫療衞生機構為主體,防治結合、全社會協同的疾控體系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將有力提升我國傳染病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檢驗檢測、醫療救治等核心能力。”中華預防醫學會副秘書長劉霞説。

  曹艷林&&,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突破了傳統的疾病控制思維,確立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的方針,將傳染病防治納入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大局進行考量,實現了從“疾病控制”到“系統治理”的重大轉變。

  在預防環節,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強調關口前移。通過建立健全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拓展症狀監測範圍,建立智慧化多點觸發機制,提高了對傳染病的早期發現和預警能力。“例如,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分析醫療機構就診數據、藥店銷售數據和人群流動數據等,實現對傳染病的早期發現和預警。”曹艷林説,同時加強公共衞生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層防控能力,普及健康知識,從源頭降低傳染病發生風險。

  防治結合方面,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進一步明確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職責分工和協作機制。雙方通過信息共享、人員培訓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實現醫防融合,形成防治合力。依法防控,保障防控措施合法規範,完善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制度,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規範防控措施實施程序。此外,新法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科學研究,推廣應用先進檢測技術、治療方法和疫苗,依據科學研究結果制定和調整防控策略。

  傳染病分類管理是防控的關鍵環節。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在原有分類(甲類、乙類和丙類)的基礎上,增加了“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類別,以傳染病對人體健康和社會的危害程度、預防控制措施強度作為分類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壓實四方責任 強化防控保障措施

  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需要全社會參與,形成協同聯動。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提出,“國家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體制機制,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實行聯防聯控、群防群控。”

  曹艷林&&,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首次以專項條款的形式界定了“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構建起權責明晰的立體化防控網絡。其中,屬地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傳染病防控工作負總責,在疫情監測、信息報告、防控措施組織實施以及物資保障等方面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行業主管部門之間需協同配合,衞生健康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負責預防控制的組織指導,公安、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在交通管制、物資運輸、學校疫情防控等方面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類用人單位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個人作為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需如實報告健康信息,配合隔離治療、流行病學調查等防控措施,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對故意隱瞞病情等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新法在監測預警與醫療救治方面進行了全面升級。”曹艷林説,在監測預警上,加強了傳染病監測,建立多途徑、多渠道的監測網絡,實現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網絡直報,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和預警制度。在醫療救治方面,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服務網絡建設,構建綜合醫療救治體系,加強重症患者救治,提升救治能力。同時,在發熱門診建設、預檢分診制度、中西醫結合、藥品醫療器械審批等多方面進行了優化。

  此外,新修訂的傳染病防治法注重平衡公共利益與個體權益。明確防控措施的合法性邊界,嚴格限制政府應急權力的行使主體和程序,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規定被隔離人員的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等權利,遵循比例原則選擇對個人權益損害最小的防控措施,並為單位和個人提供權益受損時的救濟途徑。

  “在全球化背景下,新法中的‘動態分類管理’‘社會共治’等創新機制,不僅在我國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全球衞生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和借鑒。”曹艷林説。(記者 鄧婕)

【糾錯】 【責任編輯: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