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企業應避免産品標注誤導消費者-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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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8 19:19:59
來源:新華網

律師:企業應避免産品標注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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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記者郭良) 近段時間,商標“文字游戲”在食品、日用品等領域屢見不鮮,一些看似描述産品特性的詞彙,實則是企業精心設計的“商標陷阱”。

  在白酒行業,類似的商標“文字游戲”更具隱蔽性。不少白酒産品名稱中帶有數字,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酒的年份,即陳釀時間。

  如某酒業品牌長期在電商&&上以 “某某28年”為産品名稱銷售,8月5日,記者就“28年”是否代表該酒為28年陳釀採訪該酒企相關負責人,但該酒企對此事並未直接回應。不過,此後,該品牌已悄然將電商&&上的産品名稱從“某某28年”改為“某某28”。

  圖為8月7日該企業在某電商&&旗艦店上的産品截圖

  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産地産生誤認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明確提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敏行在接受新華網採訪時&&,若商家的商標使用誤導消費者,可能引發民事訴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的,需承擔退一賠三的賠償責任。若商標使用構成虛假宣傳,企業可能面臨高額賠償。

  河南和鯨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崔群浩建議,相關企業應自查産品標注的合規性,避免對消費者的隱性誤導。同時,也提請消費者注意,若因産品名稱産生誤解而購買,可保留證據(如産品頁面截圖、宣傳材料)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提起民事訴訟。

【糾錯】 【責任編輯:馮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