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胡喆)記者22日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獲悉,為了明確參與科學基金工作“四方主體”的誠信責任,就遵守科研誠信規範提供一份較為系統和具有指導性的説明和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近日制定並公開發布了《科研誠信規範手冊》。
《科研誠信規範手冊》分別從“四方主體”出發,主要內容包括科研人員誠信規範、評審專家誠信規範、依託單位誠信規範及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誠信規範四部分內容。內容涵蓋三個層面:一是通過闡述科學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動中應該遵守的相關行為準則,重點説明有關科研誠信“應該做”的方面,作為所有科研人員、評審專家、科研機構和資助機構在科研誠信方面應當達到的行為標準;二是説明有關科研誠信“不能做”的方面,即“有問題”的行為,作為對“應該做”方面的補充説明,同時也是一種警示;三是對科研不端行為作出説明,這是科研活動不能突破的底線。
其中,針對科研人員,手冊中明確,“不誠實地表達”“對研究對象的不當處理或傷害”“一稿多投和重復發表”“通過‘請托、打招呼’或賄賂、利益交換等不正當方式影響評審的公正性”“故意隱瞞可能會對社會或公眾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等多種行為,將被認定為科研不端行為。
為充分發揮資助機構在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方面的作用,2020年,自然科學基金委正式啟動實施了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從“教育、激勵、規範、監督、懲戒”五個方面入手,面向科研人員、評審專家、依託單位、自然科學基金委工作人員等“四方主體”,採取有力措施和政策,督促和激勵開展負責任的研究、評審和管理,以協同共治方式共同構建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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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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