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
4月23日,山西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徵求《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意見。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地方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地方病困難患者,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範圍。省人民政府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將大骨節病、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地方病防治統計實行年報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逐級上報地方病統計報表,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此外,地方病防治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挪用。公職人員在地方病防治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眾可登錄山西司法行政網或者關注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查閱徵求意見稿。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於5月22日前將意見和建議以信函形式寄送至下列地址和&&人,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人:王安友。&&電話:0351-6922231。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41號山西省司法廳立法三處。郵箱:sxssftlfsc2@163.com。(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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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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