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太原熱力集團:10月10日前用戶可辦理供熱報停事宜
9月1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熱力集團了解到:即日起至10月10日前,用戶可辦理供熱報停事宜。廣大用戶如有任何供熱方面的問題,可以及時撥打太原熱力集團客服電話。
根據《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和《太原市城市供熱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以及供熱合同約定,太原熱力集團對用戶辦理供熱報停事宜做出溫馨提示。
辦理報停流程及地點(分兩種情況):第一,太原市熱力集團管理到戶的,用戶到所屬熱力站填寫停熱申請單;第二,由物業公司或用戶單位代收代繳採暖費的,用戶到所在物業公司或用戶單位填寫停熱申請單,物業公司或用戶單位統一匯總後到所在熱力站辦理。
報停所需資料:用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一張身份證複印件。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受託人攜帶授權委託書及用戶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和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一張身份證複印件辦理。
辦理報停方式:採用線下方式。
辦理時間:工作日8時30分—12時、14時—17時30分。客服電話:0351—4158850。
報停收費標準:繳納報停建築30%基礎熱費;同時全額繳清用戶本人歷史欠費。
哪些用戶可以辦理報停手續:安裝分戶控制裝置的既有用戶在規定時間範圍內可以申請辦理供熱報停手續。
用戶存在以下情況不能辦理報停:第一,未安裝分戶控制裝置又不能與系統有效斷開的;第二,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第三,新建築入網要進行熱態調試,第一個供熱季不能停熱,需要全款繳納採暖費。第四,用戶有歷史欠費未繳清的。
用戶需注意的是:供熱報停有效期為一個供熱季,下年度申請報停需重新辦理報停手續,未辦理的視為正常用熱,收取全額採暖費;在停熱期間,用戶要做好室內保溫,防寒措施,以免造成室內管道及設施設備凍裂、損壞;公司會對符合停止供熱條件的用戶張貼封條,用戶不得私自開封或暴力破壞,如有此類情況,用戶需承擔相應的責任;用戶要求恢復供熱時,需按照申請停熱流程和資料,填寫“復供申請單”,並自行清理供熱設施周圍障礙物,按整個採暖季金額繳納熱費,並審核通過後方可復供;凡發現報停用戶辦理停熱手續後未經批准擅自恢復供熱的,將列入太原熱力集團失信用戶人員名單,取消其今後5年內申請停熱資格。(記者 徐麥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