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生活補助、租房補貼、學費補貼、購房補貼……
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並工作有補貼
6月6日,太原市人社局傳來消息,為吸引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並工作,太原印發了《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並工作補助(貼)發放實施辦法》,對補助(貼)種類及申請對象、申請條件、補助(貼)標準等做了詳細規定。
其中,生活補助和購房補貼申請對象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學(不含境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租房補貼申請對象為:除生活補助和購房補貼發放對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所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學費補貼申請對象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2017年以後入學、全脫産在校學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全日制研究生對待。
申請人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018年1月1日後首次在並參加工作,其中高校畢業生需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在並參加工作,入職中央、省屬駐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的須為教學、科研、臨床一線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放寬到不少於1年),或與用人單位已累計簽訂並履行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在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取得太原市戶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2018年1月1日以後落戶;來並工作後購買太原市域內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購買近親屬住房)的,可申領購房補貼。所購住房産權應為申請人本人單獨所有或夫妻雙方 共 同 所有。
補助(貼)標準參照以下執行:
生活補助: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別為5000元、3000元和1500元,補貼時間為5年。已獲省級相應財政補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補齊。
租房補貼:
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別為1200元和1000元,高技能人才每月為1000元。補貼時間為2年。
學費補貼:
3萬元,分兩次發放,來並工作當年發18000元,工作滿3年發12000元。
購房補貼: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一次性發放。夫妻雙方以共有産權按同一住房申請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金額。(記者 武佳 通訊員 霍國彬 趙聖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