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 > 正文

北約“主動”約俄羅斯 為何無果而散?

2016年04月22日 06:39:06 來源: 新華網
http://vod.xinhuanet.com/v/vod.html?vid=367632

背景資料:俄羅斯與北約恩怨情仇史

  2月21日,烏克蘭頓涅茨克地區阿特米夫斯克,烏克蘭政府軍與民間武裝交換遇難士兵遺體。

    華約解散和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繼承了蘇聯的一切國際權利和義務,北約失去了原有的對手。1992年2月,北約秘書長韋爾納同俄羅斯總統葉利欽會晤後&&:北約同俄羅斯互為對手和敵人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到了夥伴和合作的新時期。

    為填補中、東歐安全真空,又使北約向東擴展戰略得以實施,1994年1月,北約首腦會議通過了“和平夥伴關係計劃”。這是北約盟國與東歐及中亞國家之間一種松散的對話與合作關係,俄羅斯要求在計劃中擁有“特殊地位”,遭到拒絕。

    經過多次磋商,1995年5月31日,俄羅斯正式加入“和平夥伴關係計劃”,並簽署了俄羅斯和北約的《雙邊軍事合作計劃》。但俄方始終強調反對北約東擴的立場沒有改變。

   “9·11”事件後,北約需要俄羅斯加強在反恐鬥爭和其他領域內的合作。2002年5月28日,北約19個成員國和俄羅斯的領導人簽署了關於建立北約-俄羅斯理事會的《羅馬宣言》,標誌着“20機制”的正式成立和生效。它與“19+1機制”的不同之處在於:在打擊恐怖、防核擴散、軍備控制等非核心事務領域的合作中,俄羅斯擁有與北約19個成員國“完全平等”的權利。但仍沒有得到它一直尋求的包括在對外軍事干預、東擴和內部決策等北約核心問題上的“否決權”。  >>> 詳細

    2014年初烏克蘭危機爆發後,俄羅斯與北約的關係跌至低谷。2014年4月,北約暫停了所有與俄羅斯的實際合作,僅保留了部分政治對話和軍事接觸渠道。

  北約-俄羅斯理事會建立於2002年5月,是北約與俄羅斯之間進行平等磋商的論壇機制。烏克蘭危機爆發後,理事會曾在2014年3月和6月分別舉行過會議。 >>>詳細

    (稿件文字來源:新華網、中新網)

   上一頁 1 2 3 4 5  

【糾錯】 [責任編輯: 李小雨 ]
新華炫聞客戶端下載
01002003030000000000000001110606128917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