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伊朗受到了哪些制裁?
【美國】

2010年7月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華盛頓簽署一項法案,單方面制裁伊朗。(新華社/法新)
美國於1980年與伊朗斷交後一直對伊實施經濟制裁。
1995年,美國以伊朗支持國際恐怖主義及致力於發展核武器為由宣布對伊朗實施貿易禁運。
1995年,美國總統克林頓下令禁止美國公司投資伊朗油氣行業並與之發生交易。
1996年,美國通過達馬托法,對在伊朗能源領域投資超過4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國公司實施懲罰。
2003年以來,美國以伊朗秘密研製核武器、資助伊拉克境內反美武裝和“支持恐怖主義”等理由,對伊朗政府、軍隊、金融和科研等機構以及個人實施了一系列單方面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資産、限制交易、限制旅行、罰款等,涉及領域包括能源、金融、商貿、航運及造船等。
其中包括:
——對伊朗多家國有和私營銀行實施制裁,凍結這些銀行在美國的賬戶和其他金融資産,禁止美國企業和個人同這些銀行進行商務往來;
——任何為伊朗提供汽油或者幫助伊朗煉油和發展煉油能力的企業或個人將受到制裁,與伊朗革命衛隊或某些伊朗銀行有往來的外國銀行也將受到制裁;
——對在伊朗石油或天然氣部門工作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
——對參與伊朗鈾礦開採、向伊朗出售油輪或向伊朗國家油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實施制裁;
——廢止伊朗在美國境內的資金流轉許可,禁止美國金融機構處理同伊朗有關的資金流轉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