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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公布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 精簡權力事項達54.7%

2015年06月29日 19:11:1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南寧6月29日電(記者鄒婷玉)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首批14個自治區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讓政府部門自身和社會公眾知曉政府部門“必須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事前應該做什麼,事中事後怎麼做”,解決以往政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自治區編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韋運雪介紹稱,為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廣西從2015年初全面啟動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按照“分批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自治區編辦在列入自治區本級推行權力清單制度范圍的68個部門(單位)中,選擇了發展改革、工信、教育、民委(宗教局)、財政、民政、住建、國土、水利、農業、衛生計生、審計、工商、食藥監等14個部門作為第一批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部門。

  此次公布14個部門梳理出的權力事項2751項。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和簡政放權的要求,逐項進行清理,共取消、下放(含明確主要實行屬地管理的事項)、轉移和整合部門權力事項1505項,精簡權力事項比例為54.7%。對清理後的權力事項,按自治區級保留權力事項、明確主要實行屬地管理的事項、共性權力事項3個部分編制權力清單。14個部門自治區級保留權力事項共1235項,明確主要實行屬地管理的事項932項,各部門的共性權力事項11項。

  部門責任清單由部門職責、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公共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制度4部分組成。在全面清理各部門行政權力的基礎上,根據部門職責定位,從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角度,14個部門明確主要職責227項,細化明確具體工作事項1232項;明確部門間職責邊界事項23項;明確部門公共服務事項72項;建立事中事後監管制度141項。

  韋運雪説,自治區本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將于2015年9月底前全面公布,其他市、縣2016年7月底前公布,公開曬出政府部門的權力事項和責任事項,接受社會監督。

【糾錯】 [責任編輯: 陳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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