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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通”2號嫌犯李華波被遣返回國

2015年05月09日 15:49:40 來源: 新華網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李華波(中)被押解下飛機。新華社記者 陳曄華 攝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幹警給李華波(中)戴上手銬。新華社記者 陳曄華 攝

  新華網北京5月9日電 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5月9日被遣返回國。這是“天網”行動開展以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取得的重要戰果,也是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後遣返的重要案犯。李華波,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A-1256/2-2011。

  李華波涉嫌貪污公款9400萬元,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案件發生後,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高度重視,組織檢察、外交、公安等部門立即啟動了追逃追贓工作。多部門組成工作組先後8次赴新加坡進行磋商。經過不懈努力,中新兩國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積極開展司法執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提供有力證據,由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産,對李實行了逮捕、起訴,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産罪”判處其15個月有期徒刑,並在李華波出獄當天將其遣返回國。

  李華波案件是中新雙方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踐行《北京反腐敗宣言》開展追逃追贓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國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李華波被遣返回國再次證明我們説的“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絕不是一句空話。我們將加強與有關國家的司法執法合作,統籌國內外資源,堅決把腐敗分子追回來繩之以法。

  首名紅通嫌犯今日落網

  戴學民,紅色通緝令號碼A-19/1-2002,原中國經濟開發信托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涉嫌貪污1100萬元,于2001年8月潛逃出境,近期改換身份持外國護照潛回國內。公安、檢察機關發現線索後,及時開展緝捕工作,將其緝拿歸案。目前,戴學民已被執行刑事拘留,有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之中。詳細>>>

  “獵狐2015”首次從希臘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據介紹,2013年4月底,衢州百泰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胡某某與家人前往塞浦路斯後一直未歸,並將非法集資的4000余萬元資金和從銀行獲得的400萬元貸款一卷而空,浙江龍遊公安機關隨即對其上網追逃。此後,浙江省龍遊縣檢察院依法對胡某某批準逮捕。去年10月,經前期深入工作,在公安部積極協調下,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臘雅典機場被當地警方依法扣留。公安部立即啟動引渡程式,通過辦案單位提供的充足證據和法律依據,希臘法院最終裁決同意將其引渡回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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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楊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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