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崎邊防派出所開展武器使用“場景模擬”培訓會現場
“民警在執勤中,遇有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生命生命安全的,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為使幹部能夠在工作中依法、規範、安全地使用武器和警械,2014年5月26日,福建泉州邊防百崎邊防派出所組織全體執法執勤官兵開展武器使用“場景模擬”培訓活動。
活動中,這個所及時組織官兵開展模擬場景培訓,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法律法規整理出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四種情形”,授課教官結合國內槍械使用典型案例和當地實際,通過現場演示教學、情景模擬、互動討論等方式講解“可以使用、直接使用、不得使用、立即停止使用”武器的實際情形,並着重強調在有危險動作、嫌疑人不服從命令手持危險物品時,要及時出槍給予嫌疑人警告,制止其進一步的行為,在嫌疑人可能威脅民警公民安全、嫌疑人使用攻擊性武器等情況下可在警告無效後開槍射擊。
此次活動通過對真實案例的深度分析、真實場景的模擬演練,緊緊抓住武器警械與法律規範的結合點,有效解決了一線幹部對武器警械“不敢用、不會用、不善用”的問題,受到了全體官兵的熱烈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