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決信訪問題 重在依法公正 |
在這兩天審議“兩高”報告時,許多代表對涉訴信訪問題發表意見建議,認為解決信訪問題,關鍵在依法公正,樹立法律權威。
代表們認為,做好信訪工作,化解信訪矛盾,關鍵是要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既要強調依法辦案,更要強調帶着感情辦事,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樹立牢固的責任意識和主動的擔當意識,不回避矛盾,不推諉扯皮。
另一方面,“小鬧得小利,大鬧得大利的現象值得注意,”瀋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長義代表説,“信訪分有理訪和無理訪、涉訴訪和一般訪。不同類別應區別對待,而在一些地方的考核中,不加區分,相關部門只能想盡辦法息訪。”
“只要一圍政府,就有好結果,這種示範效應讓事情變得越來越複雜,要警惕這種勢頭。”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亞夫代表説。
“在一些地方,常常有拆遷‘釘子戶’,不滿條件就上訪、鬧訪、纏訪,為了息事寧人,地方政府不得不花錢‘擺平’。”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楊王村村委會主任孫躍明代表説。
中石油遼陽石化總經理朱景利代表、安徽工藝貿易進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長薛穎代表也認為,從長遠看,花錢是買不來太平的,還是要樹立法律的權威,堅持依法辦事。
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長宗貽平代表説:“不加區分地調解信訪案件,獲得了一時的‘穩定’,但傳遞了錯誤的信號:一鬧就靈,鬧得越大,得利越多。從長遠看,這將導致更多的人信‘訪’不信‘法’。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分清信訪案件的性質,區別對待,原則問題不能讓步。”
盛京銀行董事長張玉坤代表接着説:“如果信‘訪’不信‘法’的風氣蔓延,損害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依法治國的難度就更大了。”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代表介紹,許多信訪案件是民事糾紛,這些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出現錯判的幾率很低,但是有的當事人仍然不服,以進京上訪為要挾。對此,他建議,嚴格執行民訴法規定,當事人不服再審裁判的,可以到檢察機關申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黨委書記陳志勝代表認為,樹立法律權威和法治信仰,需要加強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共識,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民進中央副主席、首都師範大學校長劉新成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道喜代表&&,對信訪問題應該分類對待,對合理訴求積極回應解決,同時,依法處理鬧訪、纏訪、無理訪。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佟志武代表建議,在處理信訪案件時,把涉訴訪和一般訪分開。涉訴訪可以走司法程序,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滿意可以上訴,如果已經終審,信訪部門不再受理。
“應將涉訴信訪統一納入司法軌道,構建可行的涉訴信訪終結機制,迅速扭轉信‘訪’不信‘法’的現狀,引導當事人合法表達訴求。”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代表説。
“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當事人運用法律武器理性維權,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信訪問題。”江西省電力公司總經理秦紅三代表説。(本報記者何勇、 朱虹、張志鋒、謝衛群、龐革平、何聰、朱磊、王明浩、劉文波、吳齊強、李林寶、魏本貌、卞民德、賀勇、於洋整理)
| ( 編輯: 楊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