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動了我的信息?--代表委員聚焦個人信息保護 |
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 (代表委員議政錄)題:誰動了我的信息?——代表委員聚焦個人信息保護
新華社記者 張辛欣 陳煒偉 鄒偉
“下飛機一打開手機,第一條短信竟然是‘買房嗎?便宜地段好!’”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對垃圾短信苦不堪言。網絡時代,公民信息洩露問題不斷,釣魚、詐騙時有發生。信息安全由誰來保護、怎樣保護?兩會上,代表委員就網絡信息安全建言獻策。
儘管信息保護的口號喊得很響,但代表委員普遍感覺信息洩露情況越來越嚴重,“覺得自己像個透明人。”黃澤民説。
黃澤民説:“個人信息本身所具有的巨大商業價值,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驅動下,採取種種手段非法獲取、買賣,並且形成了黑色産業鏈。”
有數據顯示,近八成的個人信息洩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內部作案。許多機構保存有客戶姓名、地址、電話等各種個人信息,但卻沒有在傳、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建立起保護隱私的完整機制。
黃澤民説,一些軟體提供商利用技術優勢竊取用戶信息,並將信息與廣告商分享並從中獲利,實現商業利益最大化,這種行為已經對社會公眾的生活造成惡劣影響。
目前,我國有近40部法律、30部法規和近200項部門規章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但大部分規定均採用了十分原則的表述。
“哪些信息需要保護?如何進行保護?這些都需要在條文中有明確的界定,否則只是空談。”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傑説,“當前,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散見在眾多規範性法律文件中,內容缺乏統一性,相互之間也缺乏銜接,對各種權利的界定並不明確。”
| ( 編輯: 趙延心 王春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