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制度的籠子"關住"腐敗——代表委員縱議制度反腐 |
權力運行要陽光
“我爸是李剛”、“蘿蔔招聘”、“拼爹”、“拼關係”……一系列網絡熱詞背後,折射權力攪局掀起的惡浪,一次次傷害着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
絕對的權力産生絕對的腐敗。權力必須在陽光下運行,才能真正遏制腐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
全國政協委員張泓銘説,造成腐敗的系統性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約束,內部監督隊伍缺乏橫向監督權,外部監督機制又相當薄弱。
權力膨脹帶來許多“潛規則”“怪現狀”。上海市委黨校黨史黨建部副主任周敬青舉例説:“不認組織認個人”、“拍腦袋、拍胸脯、拍屁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任人“唯錢、唯親、唯順”、“關係是第一生産力”、公家錢不花白不花”、“抓大放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全國政協委員王召明説,十八大報告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尤其是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加上了依法決策,這些提法非常好,可以有效對權力進行約束。
“老虎”“蒼蠅”一起打
近年來,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法堅決查處了薄熙來、劉志軍、許宗衡、李春誠、黃勝等一批高級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保持了對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
全國人大代表傅永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打老虎,表明劍指特權的堅強決心;打蒼蠅,傳遞有腐必反的積極信號。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賈桂梓説,既然定了制度,就必須嚴格執行,對違反制度者“零容忍”。不管你地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只要是腐敗有證據,就一定要把你繩之以法,不留死角、盲區。
全國人大代表閆希軍認為,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體制機制,相關部門應在加強組織監督的同時,向擴大社會監督方面着力,用好社會監督力量。
| ( 編輯: 王夢捷 黃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