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被上市""寺廟被承包" 政協委員諫言整治廟觀亂象 |
“名山被上市”“寺廟被承包”“僧尼被假冒”——政協委員諫言整治廟觀亂象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李惠子 華春雨 張祎)一些宗教界政協委員對多地出現的“名山被上市”“寺廟被承包”“僧尼被假冒”等現象感到痛心,甚至已經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五台山碧山寺方丈秒江法師對佛寺景點的過度開發感到痛心。
“在各種利益的驅動下就連佛道教千年古剎都不放過,反而大做文章。那是老百姓唯一的凈土,精神放鬆、凈化之地。然而,黑導遊、假僧人不少,沒進寺廟滿肚怨氣。”他説。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學誠法師對新華社記者説,一些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體搞宗教活動,以教牟利,借教斂財,把宗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産上市,企業或個人對寺廟進行投資經營或承包經營,冒充佛教教職人員進行違法宗教活動、非法牟利。
“在商業資本追逐暴利本性的慫恿與鼓噪下,各種非宗教行為主體競相粉墨登場,打著宗教旗號,披著宗教外衣,利用寺廟管理中的體制不健全之機,大肆撈取非法利益,使得純潔的宗教信仰受到嚴重挑釁。”他説。
學誠委員説,假冒僧尼利用人們對宗教知識的無知與盲從心理,通過哄騙欺詐、威逼利誘等種種卑劣手段,侵佔索取他人財物,愚弄民眾的信仰感情,不僅嚴重玷污了佛門清凈,更有可能成為滋生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
他説,燒高價香(誘導信眾購買高價香火)、私設功德箱(在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法斂取信眾的宗教性捐贈)和抽籤卜卦(具有濃厚迷信色彩、違背佛教教義的牟利行為)均違反了《宗教事務條例》。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道教協會副會長黃信陽道長説,國家宗教事務局、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中央十部門去年&&了《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今年,政府應理順管理。有的地方政府借旅遊、文物保護搞非法活動,欺騙信教群眾,雇用幾個假道士。有的企業看有利可圖也投資修廟。
全國政協委員、十堰市政協副主席、武當山道長李光富説,部分佛、道教名山的寺院宮觀多頭管理,世俗化、庸俗化嚴重,假冒道人,欺騙遊人香客,屢禁不止,傷害了宗教人士和信眾的宗教感情。
學誠委員建議,嚴把僧尼素質關,引導群眾文明燃香拜佛,抵制、舉報假冒僧尼,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他説,寺院房地的産權歸屬仍待明確。很多佛教著名寺院與風景名勝區在地理位置上過於接近,有的佛教寺廟甚至被風景名勝區圍得水泄不通。這種互相交叉的混亂布局,使得很多香客被強制要求進行旅遊消費(如門票),很多遊客被強制要求進行宗教消費(如香火),這在佛教名山名剎表現尤為突出。
他建議,對作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廟與臨近的風景名勝區進行有效區隔,讓兩者各自獨立自主經營,使宗教服務功能與旅遊服務功能各自得到充分發揮。應明確區分宗教性經營項目和營利性經營項目。宗教性經營項目應體現宗教教義,拒絕迷信,不得謀求暴利,且只能在宗教活動場所由教職人員等負責具體經營。
除“被承包”現象外,有些已成為宗教活動場所的寺廟,想主動把寺廟交由企業或個人進行經營,自己坐收承包費。“這種宗教商業化行為是對佛教純潔性與公益性的極大損害。”學誠委員説。
他説,一些“準寺廟”違規開展宗教性經營項目。“它們背後大多有某些當地政府部門的支持,令當地宗教事務部門鞭長莫及,這也是‘準寺廟’非法經營行為不能有效規範的根本原因。”
學誠委員説,應把這類企業或個人為了旅遊與經濟目的私自修建的寺廟,納入宗教事務管理範圍。寺廟不得以任何形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
( 編輯: 劉瓊 陶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