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中國節·春節】系列評論之五
宋 燕
春節期間,走親訪友、互送禮品帶點小禮物實屬正常,但黨員幹部如果利用送禮攀附關係、行賄受賄,就可能埋下“大隱患”。相關數據顯示,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排名靠前,節假日期間尤其明顯。“廉潔不廉潔,還看咋過節。”能否在節假日這樣的關鍵節點把住“廉潔關”、繃緊“廉潔弦”,風清氣正過節,是對黨員幹部最直接最現實的考驗。
黨員幹部要經受住這樣的考驗,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一百零三條等對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財物,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等違紀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身為一名黨員幹部,要知敬畏、存戒懼,在節日期間時刻警醒自己念好黨紀黨規“緊箍咒”,守住廉潔“防腐線”。
黨員幹部要經受住這樣的考驗,還應練就一雙“火眼金睛”。近年來,隨着反“四風”的深入推進,違規收送禮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並沒有銷聲匿跡,反而出現了“變形”:禮品從顯眼的現金、高檔煙酒等演變為不那麼顯眼的購物卡、加油卡等各種卡券,收送方式也更加隱蔽,手機轉賬、電子禮品卡、網購禮品快遞、搶紅包等新花樣層出不窮,還有“送禮人”打着老人、小孩的旗號“曲線進攻”。身為一名黨員幹部,要能識別各種披着節日“外衣”的“糖衣炮彈”,廉潔自律、摒棄僥倖心理,切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把住節日“廉潔關”、繃緊“廉潔弦”,並非要求黨員幹部拒絕一切人情往來。但是黨員幹部在收受節日禮品禮金、參加宴請等活動時,應先捫心自問:有沒有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有沒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有沒有可能觸犯紀律紅線?這樣的意識,不應只在像春節這樣的節假日才有,更應將其融入生活工作中使之成為常態,讓作風建設馳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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