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6日電(記者王志)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6日通報,歷經8個月時間,濟南交警日前成功破獲公安部督辦的“2·21”特大偽造臨時行駛車號牌案,案件中偽造的臨牌銷往北京、天津、上海、山東、廣東、四川、福建等25個省(市),整個銷售網絡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
2019年2月,濟南市車管部門在辦理一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時,發現車主所持的臨牌係偽造,于是將線索移交濟南交警支隊刑事案件打擊專班。專班民警通過調查,在濟南市一汽車銷售4S店內抓獲向客戶提供偽造臨牌的曹某。根據曹某交代的線索,民警通過跟蹤守候,在濟南將買賣偽造臨牌的范某某、林某某抓獲,現場起獲偽造臨牌70副、偽造的“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章一枚,查實其已買賣偽造臨牌300副。
隨後,辦案專班順藤摸瓜,在山東淄博市張店區和沂源縣抓捕常某某、郭某某,現場起獲偽造臨牌40副,查實其已買賣20400副。經對兩人進行突擊審訊,警方掌握了位于浙江溫州市蒼南縣林某某的造假窩點。經連續排查布控,2019年3月,警方在林某某住處將其一舉抓獲,現場起獲偽造臨牌3865副及大量耗材。經查,林某某長期從事印刷業務,2016年發現偽造臨牌有利可圖,遂在當地購進高倣臨牌用紙及電腦、印表機等作案工具,偽造了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電子印章。
據介紹,此案涉案物品數量大、涉案區域廣、涉案人員多,查抄的位于浙江蒼南縣林某某處的造假窩點,自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先後偽造並售出臨牌25萬余副,數量之大近年罕見。另外,民警在辦案過程中還查獲偽造的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印章130枚。
濟南市公安機關先後抓獲涉案人員54人,其中對2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逮捕7人),其他地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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