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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及時止損,還是試錯中迷茫?——部分大學生就業“閃辭”現象調查
2018-11-13 15:08:09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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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南昌11月13日電 題:是及時止損,還是試錯中迷茫?——部分大學生就業“閃辭”現象調查

  姚子雲

  又到一年就業季,用人單位忙校招,大學生忙應聘。記者近日在江西等地調查發現,在新就業的大學生中,“閃辭”現象增多,一些大學生在職時間變短,穩定性變差,入職不久就辭職。

  入職幾個月就辭職

  今年7月畢業的胡夢遙從一家建築公司財務崗辭職,這是她畢業4個月內辭掉的第三份財會工作,她説:“此前在金融、地産和建築公司幹過,都不大滿意。”

  胡夢遙的經歷並非個案。入職4個月後,黃劍鋒“閃辭”上海某軟件公司的軟件開發崗:“我不是最早辭職,同批次進來的同事,有些早走了。”

據全球職業社交網領英近日發布的《第一份工作趨勢洞察》報告顯示,“95後”第一份工作的平均在職時間為7個月,遠低于“80後”“90後”群體分別43個月和19個月的在職時間,成為“閃辭”的主力軍。

江西某高校2018屆財會本科班參加工作37人,現在5人已經至少換過一份工作,另有5人正走在辭職的路上。

  在“閃辭”者中,有的是先辭職再找下家。

  今年7月畢業于南昌大學電腦科學與技術專業的聶凱飛,9月辭去了深圳一家物流公司係統維護的工作。他説:“由于當時是直接辭職,我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調整過來,找到下一份工作,到南昌一家軟件公司上班。”

  有的“閃辭”大學生是找好下家再辭職。畢業于哈爾濱商業大學商務英語專業的曹霞説,辭職前就找好了下家。今年年初,她辭去了去年7月份找的工作,從深圳一家建築公司的採購員,轉變為深圳一家外貿型電子商務公司的運營員,專業更對口。

  無論是直接辭職還是找好下家再辭,“閃辭”都給用人單位造成困擾。廈門某資訊係統公司負責人張慶洪説,現在一些大學生的在職時間變短,穩定性變差,而企業招聘、培訓成本高;大學生“閃辭”後企業錯過招聘窗口期,需要等下一個招聘季,用人單位壓力大。

  三大原因促成“閃辭”

  記者採訪發現,當前大學生就業出現“閃辭”現象,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部分大學生匆忙就業後,感覺與預期不一致,選擇“閃辭”。有的高校在考核壓力下,督促畢業生快就業;部分大學生在就業前對行業企業不了解,缺少慎重考量就把自己“簽約”出去,入職後發現和預期不一致,給“閃辭”埋下隱患。今年7月份畢業的劉偉俊,在畢業前匆忙找了一份蘇州某互聯網公司銷售崗位的工作,前不久他選擇“閃辭”。他向記者解釋説:“此前一直忙著考研和考公務員,結果都落空了。來自學校就業老師和已就業同學的壓力,使我抓緊時間在畢業前找了這份工作,可入職後發現銷售崗位並不是把産品或消費理念推銷給客戶,只是和客戶維護好關係,而且在工作中常常遭遇‘閉門羹’,這讓我受不了。”

  ——家庭條件改善,大學生不成熟心理,加劇情緒化“閃辭”。如今獨生子女的家庭結構越來越多,大學生辭職後經濟壓力減小;部分大學生更加追求個性化,在工作中難以正確處理與同事、領導的關係,往往情緒化“閃辭”。最近,今年7月份畢業的陳百發放棄了在珠海某銀行的工作崗位,原來“合拍”的部門領導換了,與新領導在一次項目討論會上發生爭吵,第二天就“閃辭”了。“雖然公司挽留我,但我不想再待了。反正家裏也不指望我這份工作賺錢,想走就走。”

  ——企業誇大宣傳,大學生感覺被欺騙,選擇“閃辭”。部分企業招聘時向大學生承諾,福利待遇好、工作強度低,但等入職後卻難以兌現。江西師范大學2018屆畢業生黃綺雯在參加工作後從某教育機構離職,她説:“招聘宣講的時候説年薪十萬元,可實際上不到六萬元;‘五險一金’縮水成‘三險一金’;説好的偶爾加班卻經常加班,我感覺受到了欺騙。如此不誠信,怎麼與謀?”

  多方聯動避免盲目“閃辭”

  “閃辭”現象增多,一方面説明大學生就業觀念在轉變,多維度衡量一份工作,包括職業前景、公司發展、企業文化等,尋求更好的發展路徑;另一方面也反映大學生存在盲目就業甚至用“試錯法”選工作的狀況,折射出部分大學生進入職場後的浮躁心態。

  有關專家認為,減少大學生“閃辭”現象,需要多方聯動。

  “主管部門與高校不能為了就業率數據漂亮,而讓學生盲目就業,需要加強對青年學生的職業生涯教育,幫助大學生形成正確的職業觀。”國家一級職業指導師王玉傑説,“工作中,正常跳槽無可厚非,但是頻繁‘閃辭’不值得提倡,這不利于個人職業發展,‘閃辭’者會被貼上缺乏契約精神的標簽,短暫的工作履歷會影響再次就業,頻繁‘閃辭’還容易形成遇到困難就逃避的思維。部分大學生‘閃辭’以後生活靠父母兜底,甚至成為‘啃老族’。”

  “大學生應該積極主動融入社會,抓住機會在寒暑假實習,增加對工作的了解。”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輔導員陳維康説,“學校教授的技能與用人單位需求存在差異,大學生入職後需要不斷學習,扎實錘鍊本領,縮短融入單位、熟悉崗位的磨合期。”

  江西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副處長劉菊華建議,企業招聘必須嚴守承諾,不做虛假宣傳,就業相關部門要加強把關,學校對進校招聘企業要加強資格篩選,共同保障學生的正當權益。用人單位也應積極主動改善條件,遵守承諾,贏得大學生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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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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