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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公用局原紀委書記蔡曉時受賄197萬元獲刑5年半
2018-07-14 11:47:29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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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長春7月14日電(記者周立權)7月13日,由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長春市公用局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蔡曉時受賄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蔡曉時共受賄197萬余元,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蔡曉時先後利用擔任長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建設局局長、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收受長春高新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孫某等11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人民幣163萬元、美元3.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9萬元的購物卡,共計折合人民幣19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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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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