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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除了説“不”,我們還應做些什麼?
2018-01-18 18:27:34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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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題:校園欺淩:除了説“不”,我們還應做些什麼?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楊思琪 湯陽 水金辰

  近日,湖北、安徽、陜西等地接連發生校園欺淩案件,讓人震驚之余,更對如此校園“頑疾”擔憂。面對校園欺淩,學校、家庭和社會該怎麼做?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對校園欺淩“零容忍”

  10日晚,湖北省鹹寧市嘉魚縣南嘉中學發生校園欺淩事件,一名女生遭到多名同學輪流掌摑。經調查發現,網傳視頻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為七年級女生,起因是同學之間的糾葛,打人者為報復本班的另一名女生,將其帶到女生公寓架空層內進行毆打。

  在安徽合肥,安徽財貿職業學院大一學生張某、郭某8日晚共飲12瓶啤酒後,採用拳打腳踢、用暖瓶和板凳砸等方式,對寢室內同學實施毆打,還向同學臉上澆飯菜湯,向床鋪澆冷水,持續至9日淩晨。

  近日,有媒體報道,陜西正大技師學院15歲學生高娟(化名)曾遭3名室友多次毆打,導致下體受傷。

  業內人士指出,這些現象已不是學生之間的普通打鬥,而是較為典型的校園欺淩。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公安局桃花派出所副所長陶厚盾表示,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的普通打鬥,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警方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但對校園暴力、校園欺淩等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打擊。

  明文規定為何束不住“襲來的拳腳”?

  去年底,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明確了學生欺淩的界定,對中小學生欺淩的條件予以了較為明確的劃分,並要求各地各校能夠嚴格區分學生欺淩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

  而在南嘉中學校園欺淩事件中,有媒體報道稱嘉魚縣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曾以“她們在開玩笑”的説法試圖掩蓋問題。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王水雄指出,《方案》中對于考評和問責處理機制的規定,可能導致相關責任人有意識地掩蓋問題。這就提醒相關部門在辦案過程中,應進行更加謹慎的甄別和判斷。

  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魏小偉認為,校園欺淩作為一種社會問題,需要依據欺淩者的具體行為及後果,來確定需要追究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目前從全國層面來看,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欺淩案件是比較多的。

  安徽師范大學心理咨詢研究所所長方雙虎指出,在校園欺淩事件中,被欺淩孩子除了人身傷害外,他們的心理健康問題同樣不容忽視。有統計表明,被欺淩的孩子比其他孩子更容易抑鬱。

  “由于這些在校學生年紀小,情緒管控能力有限、心智不成熟,感覺自己尊嚴或面子被冒犯等都有可能成為校園欺淩的誘因。”方雙虎説。

  王水雄認為,《方案》推出之後,一些原本被壓制、被私了、被掩蓋的聲音逐漸“爆發了”出來,這也為校園欺淩帶來了治理契機。

  專家呼吁:整治校園欺淩需教育與懲戒並重

  這些本應綻放的花朵,該如何遠離暴力和欺淩?專家建議,需從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多層面入手進行綜合治理。

  事件發生後,嘉魚縣教育局緊急部署開展全縣校園欺淩專項整治行動,涉事學校立即開展矛盾糾紛隱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和安全措施。

  方雙虎建議,社會層面應運用法律法規宣傳、欺淩行為識別等多種手段,加強預防教育,學校層面則應制定防治校園欺淩的工作制度,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後幹預等機制,將防治校園欺淩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

  王水雄説,讓這些校園欺淩案件“被發現”“被制止”的往往是欺淩事件的當事人,因此,應調動欺淩者的惻隱之心,培養被欺淩者的正當防衛意識,激發其他學生幹預欺淩行為的勇氣。

  “教師、家長和學生同伴也應有報告意識,碰到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學校和警方報告。”方雙虎説。

  一名受訪家長表示,家長是學生的第一老師,家庭氛圍是孩子成長的重要環境。家長應注重培養孩子的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教育他們尊重他人,而不是採用暴力手段解決糾紛。

  王水雄認為,從處罰手段來看,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例如,一旦存在嚴重的校園欺淩行為,無論主從都同等從嚴處理,從而瓦解“欺淩者”的“組織基礎”,“讓學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而積極行動起來,阻止欺淩行為的發生。”

  在王水雄看來,校園欺淩也是“強權崇拜”等不正確觀念的一個縮影,希望整個社會能夠形成合力遏制不正之風,剷除校園欺淩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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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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