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重罰“不給消防車讓路” 最高將罰200萬韓元
日後在韓國開車時,若不給消防車讓路,將最高被處以200萬韓元(1萬韓元約56元人民幣)的罰款。
據韓聯社30日報道,韓國總理黃教安當天主持召開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消防基本法修訂案”。根據修訂案,日後消防車為滅火、緊急救助和救援工作而出動時,若路上車輛不給消防車讓路、妨礙其執行公務,將被處以200萬韓元以下罰款。報道稱,雖然具體實施細則待定,但最低罰款額度可能不低於20萬韓元。按照韓國現行《道路交通法》,針對上述違規車輛,交通部門開出的罰單一般為7萬-8萬韓元。報道稱,修訂案內容還包括,因配合恰當合規的消防工作或消防業務而遭受損失的,將予以賠償,有關部門將成立賠償損失審議委員會接受和審議賠償申請。KBS電視台稱,修訂案最早於下周提交至國會,如獲得通過,有望明年上半年開始就在全國實行。
《亞洲今日》近日刊登國民安全處中央消防本部長趙宋來撰寫的文章稱,為了能讓消防車及時趕到火災現場保護民眾的生命及財産安全,韓國相關部門此前&&了相關措施,比如消防車隊大門口增設緊急出動專用信號控制燈;在全國範圍內定期組織群眾舉行“給消防車讓路”模擬訓練等,但“不禮讓消防車”的不文明行為仍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據統計,因沒能遵守“禮讓消防車義務”而被罰的案例呈逐年增加趨勢,從2013年的98例,到了2014年和2015年分別增加至204例和368例。
有輿論&&,與每年愈增的違規案例相比,韓國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的處罰力度卻過於輕,無法達到有效懲戒和預防的目的。《亞洲今日》稱,其他國家針對這種違規行為時,往往採取“重罰”方式,比如美國俄勒岡州的最高罰款額定為720美元,奧地利最低罰款為726歐元,最高可罰2180歐元,而德國最低罰款為100歐元。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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