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稱日有違謝罪反省原則時可被視為違背慰安婦協議
據韓聯社12月29日報道,韓國政府官員29日就韓日慰安婦談判達成的協議表示,日方若實施違背謝罪、反省的行為時,就可被視為違反協議。
該官員指出,日本政府做出違背謝罪、反省和對慰安婦問題負有責任的行為等同于慰安婦問題得不到不可逆的解決。恪守反省、謝罪、負有責任是先決條件。
他還透露説,韓方首先在會談中提出了“不可逆的解決”這一措辭。在與日方進行談判時,韓方提出“日方不合適推翻親口承諾”,由此協定中增加了“不可逆的解決”這一內容。
韓國外交部長尹炳世28日同來訪的日本外相岸田文雄進行“慰安婦問題談判”,並達成一致意見。其核心內容是韓國政府為慰安婦受害者成立援助基金會,接受日本政府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390萬元)的財政預算出資。以日本政府認真落實協議內容為前提,韓日兩國政府確認慰安婦問題得到最終的、不可逆的解決。(記者 李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