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擬2018年起允許停止對臨終患者延命治療
據韓國《中央日報》12月9日報道,韓國將停止為臨終患者延命治療,相關醫生和家屬也將不再因此受到刑法懲罰。
韓國國會保健福祉委員會法案審查小委員會12月8日審查並通過了包含這一內容的《善終服務、放寬醫療和臨終過程患者延命醫療決定的相關法律》,該法律將在12月9日的國會保健福祉委員會全體會議上付諸表決,此後還要通過法司委和正式會議才可以開始實施。因此,該法案將無法在定期國會(9日閉會)中得到處理,預計將在本月或明年2月舉行的臨時國會上處理。
按照規定,法律在公布兩年後實施,因此法案最早將于2018年開始實施。
停止延命醫療(又名尊嚴死)相關法律通過國會小委員會審查,距離2009年5月大法院判決允許Severance醫院金奶奶尊嚴死過了六年半時間,距離1997年首爾Boramae醫院醫生因為幫助末期患者出院而在2004年被以協助殺人罪判處刑罰過了11年有余。
期間宗教界和生命倫理學界也曾發出“允許停止延命治療可能會導致安樂死”的反對聲音。所謂停止延命醫療,是指在患者沒有可能回生、且因為疾病等情況急速惡化而處于臨死狀態時,停止對患者使用心肺復蘇術、人工呼吸機、血液透析和抗癌劑等延遲死亡時間的無意義醫療行為的做法。
由于現在停止延命醫療屬于非法行為,稍有不慎醫生就會被判處協助殺人、家人也會受到殺人罪的指控,因此大部分情況下家屬和醫生都會堅持為患者治療到最後。很多患者子女因為擔心背負不孝的罵名,也經常會堅持進行延命醫療。目前韓國一年約有5萬多名患者接受延命醫療,在痛苦中結束生命,法案如若獲得通過,家屬將可以選擇不進行或停止這種行為。(實習記者 魏悅)